中国地质调查局西安矿产资源调查中心是中国地质调查局自然资源综合调查指挥中心直属的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基础地质调查、矿产资源调查评价、多金属矿产资源勘查、境外矿产资源调查评价工作,向社会提供公益性服务。根据事业发展需要,现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5名。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2025年国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含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不含定向生、委培生);近两年(截至入职前)获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年龄不超过38周岁(1986年10月1日后出生)。
应届毕业生须于2025年12月底之前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须于入职前获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并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招聘岗位
序号 |
工作部门 |
岗位名称 |
岗位简介 |
学历学位 |
专业及代码 |
其他要求 |
岗位类别 |
岗位等级 |
招聘人数 |
1 |
基础地质调查室 |
基础地质调查岗1 |
从事区域地质矿产调查相关工作 |
博士研究生 |
地质学(0709)、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地质工程方向)(0818) |
1.能够长期从事野外调查工作; 2.本科和研究生阶段专业相近; 3.同等条件下,具有构造地质学方向调查研究经历的优先 |
专业技术岗 |
十级专业技术岗 |
1 |
2 |
矿产资源调查室 |
矿产资源调查岗1 |
从事矿产调查与评价相关野外及科研工作 |
博士研究生 |
地质学(矿物学、岩石学、矿床学;地球化学;构造地质学方向)(0709)、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矿产普查与勘探方向)(0818) |
1.能够从事野外矿产调查、评价及相关科研工作; 2.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 3.同等条件下,具有完成国家青年基金项目经历的优先 |
专业技术岗 |
十级专业技术岗 |
4 |
1.应聘人员须以最高学历或即将取得的最高学历及所学专业报考; 2.专业设置主要依据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08更新版)》《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4月更新)》《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 3.所学专业接近但不在上述参考目录中,可以主动联系招聘单位确认报名资格。 |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六)符合国家有关部门或招聘单位驻地关于接收应届毕业生或在职人员的有关规定要求。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
3.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仍在禁考期的;
4.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5.曾有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的;
6.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安排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10月18日至10月31日。
2.报名方式:请在报名期限内登录“中国地质调查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网址:http://www.sydwgkzp.cn/cgs,推荐使用Chrome、火狐浏览器登录),仔细阅读注意事项,按照系统要求浏览招考岗位并选择报名。
3.报名须知:应聘人员在报名时签署诚信承诺书(见附件),承诺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并承担不实承诺相关责任。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工作人员有亲属关系的,应在报名时主动报告。
4.应聘人员须在报名截止日前,完成资料提交、资料补充,逾期未对审核反馈意见进行补充的,视为放弃报名。
5.每名应聘人员仅可报考一个岗位。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将在中心门户网站发布。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或者聘用资格。
通过资格审查人数原则上不得低于该岗位拟招聘人数的3倍,若不满足要求,经中心领导班子(或招聘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是否按照实际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组织考试。
(三)考试
考试采用面试形式,通过资格审查人员符合开考比例进入面试。面试采用百分制,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人员名单将在中心门户网站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通过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1:1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对象名单将在中心门户网站发布。
中心组织考察对象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或其他有关标准执行。
对体检合格的考察对象,中心将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式,了解考察对象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考察对象因个人原因主动放弃或未通过考察的,经中心视情况研究是否进行递补,如果递补则按照综合成绩排序依次递补。
(五)拟聘用人员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经我单位党委集体研究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在招聘公告发布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六)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没有异议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七)试用期
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它事项
(一)聘用人员入职后,相关工资待遇等按国家和本单位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二)应聘人员需以已取得或即将取得的最高学历报考,最高学历所学专业符合岗位专业要求。应保证所提供的各种材料真实、准确,未认真填报造成信息不全、有误的,由应聘人员承担责任。招聘过程中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及聘用资格。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三)公开招聘有关信息向社会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网站相关信息,对未通过资格审查或面试的,不再单独通知。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29-85918652
电子邮箱:xazhang029@163.com
单位网址:http://www.xmrsc.cgs.gov.cn
通讯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凤栖西路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