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对象 | 1.派遣人员。指中资公司、企事业等单位派驻德国办事处、联络机构的工作人员。
2.子公司人员。指中资公司、企事业等单位在德国子公司的工作人员。
3.无雇主人员。在中国国内无雇主人员。
4.船员。
5.外交雇员。指中国驻德外交机构及其工作人员雇用的中方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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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依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与德意志联邦共和国社会保险协定》第九条 证明书的出具
3.《关于实施中德社会保险协定的通知》(劳社厅发〔2002〕2号)第二部分 中方在德人员办理免缴“两费”《证明》的程序
4.《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双边社会保障协定实施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5〕27号)第二部分 优化《参保证明》申领流程 |
咨询时间 | 工作日9:00-11:00,14:00-16:30 |
办理流程 | 1.单位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网址:si.12333.gov.cn)、电子社保卡、掌上12333 APP等全国统一线上服务渠道(以下简称“线上服务渠道”),实名注册单位用户。
2.单位在线上服务渠道选择“境外免缴”服务,填写申请信息,在线提交申请。
3.管理部门后台审核申请信息。符合条件的,出具参保证明。不符合条件的,说明理由。需要补充材料的,予以告知。
4.单位登录线上服务渠道,选择“境外免缴”服务中的“境外社保免缴证明申请状态查询”功能,查看《参保证明》审核进度及结果。审核通过的,单位自行下载打印加盖电子签章的《参保证明》。审核未通过的,可查看未通过原因。需要修改信息或补充材料的,按要求完善信息填报和补充上传证明材料后可重新提交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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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 不收费 |
办理时限 | 7个工作日 |
咨询电话 | 010-89946777(在国外请拨打+86-10-89946777) |
其他说明 | 1.由国内用人单位派往德国工作的,需通过国内派出单位统一为员工提交申请。
2.申请人参保数据后台联网审核暂仅支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申请人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可在线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经办人员后台审核材料,办理业务。
3.管理部门将对免缴资格开展定期核查,主要核查申请人员在免缴期限内是否履行国内相应缴费义务。若连续两次核查发现未在国内缴纳相应保险费等问题,相关单位及个人后续申请《参保证明》的免缴期限每次最长为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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