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对象 |
1.派遣人员。指受雇于中国领土上有经营场所的雇主,依其雇佣关系被雇主派往瑞士为该雇主工作的人员。
2.在航海船舶上的雇员。指在悬挂中国船旗的航海船舶上受雇的人员及通常居住在中国领土上,被中国的雇主派遣到悬挂瑞士国旗的航海船舶上工作的人员。
3.在航空器上的雇员。指受雇的企业总部在中国的管理人员或机组成员。
4.外交和领事机构人员。
5.政府或公共服务机构受雇人员。指受雇于中国中央或地方政府或其他公共服务机构,依其雇佣关系被雇主派往瑞士领土为其工作的人员。
6.随行家属。上述1-5类人员的随行并共同居住的配偶及子女,同样适用免除在瑞士缴纳相关社会保险费,前提是其配偶及子女未在瑞士领土上受雇或自雇,且应在中国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7.例外。中瑞两国主管机关可同意根据特定人员或人群的情况,就适用《协定》第三条至第七条作例外处理,条件是所涉及人员受中瑞两国任一国法律规定管辖。
|
办理依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瑞士联邦政府社会保障协定》第十一条 实施安排、第十三条 证明书的出具
2.《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实施中国瑞士社会保障协定的通知》(人社厅发〔2017〕69号)第二部分(一)中方在瑞士人员办理免缴相关社会保险费《证明书》的流程
|
咨询时间 | 工作日9:00-11:00,14:00-16:30 |
办理流程 |
1.单位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网址:si.12333.gov.cn)、电子社保卡、掌上12333 APP等全国统一线上服务渠道(以下简称“线上服务渠道”),实名注册单位用户。
2.单位在线上服务渠道选择“境外免缴”服务,填写申请信息,在线提交申请。
3.管理部门后台审核申请信息。符合条件的,出具参保证明。不符合条件的,说明理由。需要补充材料的,予以告知。
4.单位登录线上服务渠道,选择“境外免缴”服务中的“境外社保免缴证明申请状态查询”功能,查看《参保证明》审核进度及结果。审核通过的,单位自行下载打印加盖电子签章的《参保证明》。审核未通过的,可查看未通过原因。需要修改信息或补充材料的,按要求完善信息填报和补充上传证明材料后可重新提交申请。
|
收费标准 | 不收费 |
办理时限 | 7个工作日 |
咨询电话 | 010-89946777(在国外请拨打+86-10-89946777) |
其他说明 |
1.由国内用人单位派往瑞士工作的,需通过国内派出单位统一为员工提交申请。
2.申请人参保数据后台联网审核暂仅支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申请人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可在线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经办人员后台审核材料,办理业务。
3.管理部门将对免缴资格开展定期核查,主要核查申请人员在免缴期限内是否履行国内相应缴费义务。若连续两次核查发现未在国内缴纳相应保险费等问题,相关单位及个人后续申请《参保证明》的免缴期限每次最长为1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