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档案记载出具相关证明

  • 发布日期:2026-08-26
  • 文章来源:全国人才流动中心
分享到

      服务事项: 

      依据档案记载出具相关证明 

      服务内容: 

      依据档案记载,为存档人员出具存档、经历、亲属关系等相关证明。 

      服务对象: 

      人才中心存档人员。 

      政策依据: 

      1.《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0号)第十五条: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供下列服务,不得收费:……(七)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 

      2.《关于印发<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规定>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112号)第二章第七条: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应当提供以下服务:……(五)依据档案记载出具存档、经历、亲属关系等相关证明材料…… 

        申请材料: 

     个人委托存档:

存档人员有效身份证件。

单位委托集体存档:

1. 存档(经办)人员有效身份证件;

2. 单位介绍信。

★委托他人代办的,提供本人书面授权委托书,本人和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

办理流程:

1.线下办理

(1)存档(经办)人员提交申请材料;

(2)工作人员审核材料;

(3)工作人员依据档案记载出具相关证明。

办理方式:现场

办理时限:即时办结

办理单位:全国人才流动中心

办理时间:工作日8:30-16:30

办理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87号国际财经中心四层

咨询方式:010-68522180

监督投诉:010-88824552

2. 线上办理

(1)存档人员线上提交申请,3个工作日内可在已办业务中查询结果。

(2)工作人员审核材料,申请通过的存档人员自行打印获取相关证明;申请未通过的可在已办业务中查看原因。

办理方式:线上

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

办理网址:中国国家人才网(www.newjobs. com.cn) 档案网办大厅、全国人才流动中心公众号档案业务网上办理

咨询方式:010-68522180

监督投诉:010-888245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