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度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
发布日期:2006-02-07                               打印本页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国家统计局

  1999年,党中央、国务院对劳动保障工作高度重视,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的各项方针、政策,继续以确保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确保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工作为重点,全面深化劳动和社会保障各项改革,为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和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作出了贡献,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劳动就业

  就业总量继续增长,就业结构进一步改善。到年底,全国城乡共有从业人员70586万人,比上年增加629万人。其中,第一产业为35364万人,占50.1 %;第二产业为16235 万人,占23 %;第三产业为18987 万人,占26.9 %。城镇从业人员为21014万人,比上年增加336万人。其中,城镇单位从业人员12130 万人,比上年减少566万人。在城镇单位从业人员中,在岗职工人数11773 万人,比上年减少563万人。其中,国有单位8336万人,城镇集体单位1652万人,其他单位1785万人。到年底,全国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1%。

  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成绩显著。到年底,全国企业(西藏未作统计)实有下岗职工937万人,比上年底增加60万人。其中,国有企业(含国有联营企业、国有独资公司)有下岗职工652万人,比上年底增加42万人。国有企业下岗职工中有95%进入再就业服务中心。在进中心的下岗职工中,已有94.4%的人签订了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协议,有90%的人领到了生活费。1999年7月起将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水平提高了30%。全年共有492万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实现再就业,再就业率为42%。

  劳动力市场建设取得新进展。1999年,劳动力市场科学化、规范化、现代化建设试点工作在全国100个大中城市全面铺开,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络建设迅猛发展。全国已建成11个省级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络监测中心,45个试点城市已初步建成城区广域网。劳动力市场清理整顿工作继续深入,全国共有20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出台了劳动力市场管理的地方法规或行政规章。全年清理非法设立的职业中介机构4000多个,依法取缔严重违规的中介机构500多个。到年底,全国共有各类职业介绍机构30685所,全年为1500万人提供了职业介绍服务。

  职业培训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劳动预备制度普遍推广。1999年,全国共有513万失业人员和下岗职工参加了再就业培训,其中有323万人经过培训实现了再就业。创业培训试点城市从3个增加到30个,共有30万人参加了创业指导和创业培训。劳动预备制培训已在2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起来,全年共有93万城镇未能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参加了劳动预备制培训。到年底,全国共有技工学校4098所,在校学生156万人。其中,国家级重点技工学校297所,高级技工学校135所。

  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有了新的进展。全年全国有338万人参加了职业技能鉴定,其中292万人获得职业资格证书。到年底,全国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达到6916个,其中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4202个,地方职业技能鉴定站1336个,工人考核组织1378个。全国职业技能考评人员为7.3万人。

  二、社会保险

  (一)养老保险

  城镇基本养老保险的覆盖面继续扩大。到年底,全国离退休、退职人员共有3730万人,比上年增长3.8%。全国有9502万职工和2984万离退休人员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其中企业参保职工为8859万人,离退休人员为2864万人,分别比上年增长4.5%和5%。离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通过加强基金征收、清理企业欠费、增加财政投入、动用基金积累等途径筹集资金,全国参保离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基本做到了按时足额发放,同时补发历年拖欠的养老金133.4亿元。从1999年7月份起,为2700多万企业离退休人员调整了待遇水平,企业离休人员月人均增加145元,退休人员月人均增加60元。全年全国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总收入1965亿元,总支出1925亿元。到年底,全国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滚存结余734亿元。

  城镇养老保险省级统筹进一步完善,养老保险管理服务的社会化步伐加快。1999年,行业统筹移交地方管理后正在平稳运行。到年底,全国有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实现了养老保险省级统筹或建立了省级调剂金制度,1403万离退休人员实行了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社会化发放率达47%。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改革规范工作稳妥进行。到年底,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76%的乡镇开展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参保的农村人口达8000万人。

  (二)医疗保险

  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改革取得新的突破。到年底,全国已有36个地级统筹地区和23个县级统筹地区正式实施基本医疗保险改革方案。全国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职工469.8 万人,退休人员124.1万人。全年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24.5亿元,支出16.5亿元,当年结余8亿元。参加职工大病医疗费用和离退休人员医疗费用社会统筹的人数为1471万人,基金收入65.1亿元,支出53.9 亿元。到年底,职工大病统筹和离退休人员医疗费用社会统筹基金滚存结余49.6亿元。

  (三)失业保险

  失业保险覆盖面继续扩大。到年底,全国参加失业保险的人数为9852万人,比上年增长24.3%。全年失业保险基金收入125.2亿元。全年基金支出91.6亿元,其中向国有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调剂资金40.9亿元。到年底,失业保险基金滚存结余159.9亿元。1999年,各级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平均每月为101万失业人员发放了失业保险金及其他失业保险待遇。从1999年7月份起,将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提高了30%。

  (四)工伤、生育保险

  工伤、生育保险改革继续深入进行。到年底,全国有1713个县(市)实行了工伤保险费用社会统筹,参保职工为3960.3万人,比上年增长4.7 %。全年工伤保险基金收入18.6 亿元,支出11.9亿元,期末滚存结余41.7亿元。到年底,全国参加生育费用社会统筹的职工近3000万人,比上年增长8%。全年生育保险基金收入9.8亿元,支出6.6亿元,期末生育保险基金滚存结余13.6亿元。

  (五)社会保险基金监督

  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工作取得成效,挤占挪用社会保险基金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各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加大基金监督力度,对挤占挪用社会保险基金的重大案件进行了查处,全年共清理回收养老、失业保险基金19.8亿元。

  三、工资分配

  1999年城镇在岗职工工资总额为9875亿元,比上年增长6.2%。其中国有单位7161亿元,上升5.1 %;城镇集体单位963亿元,下降5.8%;其他单位1752亿元,增长19.8%。1999年,全国城镇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8346 元,比上年增长11.6%,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3.1%。其中,国有单位8543元,城镇集体单位5774元,其他单位9829元。

  全国有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立并完善了最低工资保障制度,发布了最低工资标准。

  企业工资改革稳步推进。到年底,全国有2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开展了工资指导线试点,1700户企业开展了工资集体协商试点,35个大中城市开展了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制度试点,6700户企业进行了经营者年薪制试点。

  四、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管理进一步完善。到年底,全国城镇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职工人数为10088万人;城镇私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从业人员为612万人;签订劳动合同的个体工商户雇工人数为474.7万人;乡村集体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从业人员为2326万人。全年各地报送劳动保障部门审核通过的集体合同19.4万份,涉及职工5980万人。下岗职工劳动关系进一步理顺。到年底,在出再就业服务中心的530.5万下岗职工中,有189.5万人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占35.7%。

  劳动争议案件数量继续增加。全年全国各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共立案受理劳动争议案件12万件,涉及劳动者47.4万人,分别比上年增长28.3%和32.2 %。其中,集体劳动争议案件9043件,涉及劳动者31.9万人,分别比上年增长33.6%和27%。1999年,各级仲裁委员会审理结案11.7万件,当年结案率为97.7%。

  五、劳动立法与监察

  劳动保障立法取得明显进展。1999年1月,国务院颁布实施了《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和《失业保险条例》。

  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进一步加大。1999年,各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深入开展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和“两个确保”专项执法检查活动,督促28.8万户用人单位办理了社会保险登记,涉及职工1270万人,督促15.8万户用人单位缴纳养老、失业保险费56.6亿元,责令2569户用人单位为17.9万名下岗职工补发基本生活费5173.4万元。各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深入开展巡视监察、举报专查、劳动保障年检等执法活动,全年共立案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规案件20.8万件,其中查处群众举报案件9.1万件。全年年检用人单位88.5万户。通过监察执法,责令用人单位为431.6万名劳动者补签劳动合同,退还向劳动者非法收取的风险抵押金1亿元,补发劳动者工资等待遇10.6亿元,取缔非法职业中介机构4821户。到年底,全国组建劳动保障监察机构3091个,配备劳动保障监察员4万人。

(注: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统计数据未包括在本公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