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缴2014年度党费及报送党费收缴管理使用情况报告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1-08                               打印本页
 

人社机党〔2015〕1号

 

部属各单位、外专局、公务员局各司党组织:

根据《关于中央国家机关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的规定》,为做好2014年度党费收缴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时上缴党费

请各单位党组织于2015年1月12日-16日期间将2014年度党费按规定比例上缴机关党委。机关各单位将现金交机关党委组织处;事业单位可通过银行转账方式,直接交办公厅财务处(开户行:北京市工商银行和平里北街支行;账号:0200004209014405204;户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二、报送党费收缴管理使用情况报告

报告内容包括:2014年度党费收缴、使用和结存的数额;党费的使用情况;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的经验及意见建议。

三、填写相关报表

请对照2013年度结存党费数,认真填写《2014年度党费收支结存情况表》和《2014年度党费使用情况统计表》(见附件)。

党费收缴管理使用情况报告及相关报表请于1月16日前报送机关党委组织处。

联系人:高冠男;电话:84234306;传真:84234330。

 

附件:1.2014年度党费收支结存情况表

     2.2014年度党费使用情况统计表

 

 

 

         机关党委

          2015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