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机党〔2015〕1号
部属各单位、外专局、公务员局各司党组织:
根据《关于中央国家机关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的规定》,为做好2014年度党费收缴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时上缴党费
请各单位党组织于2015年1月12日-16日期间将2014年度党费按规定比例上缴机关党委。机关各单位将现金交机关党委组织处;事业单位可通过银行转账方式,直接交办公厅财务处(开户行:北京市工商银行和平里北街支行;账号:0200004209014405204;户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二、报送党费收缴管理使用情况报告
报告内容包括:2014年度党费收缴、使用和结存的数额;党费的使用情况;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的经验及意见建议。
三、填写相关报表
请对照2013年度结存党费数,认真填写《2014年度党费收支结存情况表》和《2014年度党费使用情况统计表》(见附件)。
党费收缴管理使用情况报告及相关报表请于1月16日前报送机关党委组织处。
联系人:高冠男;电话:84234306;传真:84234330。
附件:1.2014年度党费收支结存情况表
2.2014年度党费使用情况统计表
机关党委
2015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