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就业促进和劳动保护工作议事协调机构,国务院就业促进和劳动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
为深入贯彻《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充分发挥工程建设领域劳资专管员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持续提升劳资专管员的专业化和职业化水平,有力支撑治理欠薪工作提质增效,现就进一步加强劳资专管员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入落实规定,严格配备要求。各地要全面落实《条例》中“应当在工程项目部配备劳资专管员”的规定,推动将配备劳资专管员要求明确写入工程项目施工合同,探索将劳资专管员履职情况纳入项目管理体系,实现与项目评优、负责人绩效直接挂钩,以制度刚性保障劳资专管员配备落实到位。
二、明晰岗位需求,细化配备标准。各地参考工程规模、用工人数等情况,探索制定劳资专管员配备标准。指导施工总承包单位履行主体责任,细化劳资专管员聘任条件和资格要求,选用熟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精通劳动用工管理人员任劳资专管员。鼓励分包单位设置专职劳资专管员,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三、推动制度落实,注重落地见效。指导劳资专管员组织落实实名管理、工资专用账户、委托总包单位代发、工资保证金等制度。依托工资支付监控预警平台,按规定及时采集上传基础数据,核处考勤不完备、人工费用拨付不及时、工资支付不按时足额等预警信息,切实将制度要求转化为规范管理流程。
四、规范用工管理,夯实实名基础。指导劳资专管员履行用工监管职责,按规定对分包单位劳动用工实施监督管理。规范劳动合同或用工协议签订、内容审核及备案管理,完善进退场记录、工资核算、工资发放及支付凭证等基本资料。全面加强工程项目部实名考勤管理,建立并更新用工台账,按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有关规定及时录入实名制信息管理系统,抓好项目端实名制管理工作。严格审核分包单位编制的农民工工资支付表,确保考勤信息与工资支付信息完整匹配。
五、排查欠薪隐患,化解矛盾纠纷。在施工现场设置维权信息告示牌,依法公示项目经理、劳资专管员等项目相关信息。指导劳资专管员参与工程项目欠薪风险防控工作,积极处置劳动纠纷,及时排查未按劳动合同或用工协议支付工资等风险,将隐患化解在萌芽状态,发现重大欠薪隐患或群体性事件,按规定立即报告相关部门。
六、加强台账管理,开展普法宣传。指导劳资专管员规范建立施工合同、考勤记录、工资专用账户、工资保证金等基础台账,动态更新工资支付等关键信息,建立完善台账保存制度,为用工管理和工资支付提供精准可溯支撑。指导劳资专管员发挥工程项目部政策宣传前沿阵地作用,通过开工进场宣传、发放宣传资料、拓展线上渠道等方式,加大对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相关法律法规的普及宣传,明确欠薪解决路径和合法维权途径,营造依法用工、理性维权良好氛围。
七、精准施策培训,提升业务素养。各地要积极组织开展劳资专管员业务培训,组建由行业专家、科研院所专家学者组成的师资队伍,围绕保障工资支付法律法规、劳动用工管理、信息化平台操作、纠纷预防化解等重点内容,依托 “案例教学+实战演练+线上学习” 模式开展针对性培训。探索建立基层劳资专管员实训基地,遴选骨干人员发挥传帮带作用,提升整体业务素养。
八、强化激励鞭策,增强职业吸引力。鼓励劳资专管员积极参加劳动关系协调员培训,获得劳动关系协调师职业资格。支持各地举办劳资专管员知识比赛、技能竞赛等以赛促学、以赛促干、以赛促评活动,将获奖劳资专管员纳入劳资专管员专家库,优先推荐参与各类评优表彰。指导企业合理确定薪酬待遇,建立与工作业绩相挂钩的薪酬分配制度,凝聚队伍发展向心力。
九、坚持示范引领,营造良好氛围。各地要深入挖掘劳资专管员队伍先进典型和实践经验。通过组织现场观摩会、经验交流会、线上专题报道等形式,搭建学习交流平台,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利用各类媒体渠道,宣传劳资专管员岗位的重要性和职业价值,提升岗位社会认可度,营造 “重视劳资管理、尊重专业人才” 的社会氛围。
请各地区、各有关部门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遇有重要情况及时与国务院就业促进和劳动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
国务院就业促进和劳动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