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等四部门印发通知 开展人力资源服务业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试点
发布日期:2025-05-31                               打印本页

   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全国工商联印发《关于开展人力资源服务业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试点工作的通知》,部署开展人力资源服务业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试点工作。

  《通知》提出,要在30个左右具备条件的城市开展先行试点,通过3年左右的努力,培育一批面向制造业的专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打造一批融合发展平台载体和联合体,发展一批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人力资源服务创新技术、产品、模式,形成一批推动人力资源和实体经济、科技创新深度协同的政策体系和有效模式。
  《通知》明确,此次试点周期为2025至2027年,原则上以地级及以上城市为单位开展。试点城市应当具备较大规模的制造业特别是先进制造业集群、比较发达的人力资源服务业基础、丰富的教育人才资源、较强的区域示范带动作用等条件。同时,优先支持自贸区、经开区、高新区、国家新兴产业发展示范基地(园区)、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等国家级产业园区所在城市开展试点。
  《通知》要求,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探索完善政策体系、打造融合发展载体、丰富拓展融合发展场景、充分发挥产业园区作用等五个方面的试点内容,并明确试点工作实施步骤,要求加强组织领导,深化人力资源市场管理改革,对融合发展新业态、新模式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及时总结推广试点工作中探索出的行之有效的创新经验和办法。(熊尉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