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泸州市人社局与重庆市永川区人社局签订《四川省泸州市 重庆市永川区建立川渝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协作机制的协议》(以下简称《协议》),探索建立川渝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异地协作机制。
《协议》强调,泸州和永川共同构建监督协作工作机制,包括核查业务信息、协查疑点数据、协同处理案件、协同追缴基金、协同风险预警等协作内容;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授权委托制度、业务协同制度、信息保密制度等;确定组织保障、制度保障、技术保障、法律保障等措施。
《协议》要求,双方探索建立信息核查机制,定期开展两地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数据分析比对,联合筛查异常状态。分阶段、分批次对重复参保、重复领取待遇、违规参保、违规领取待遇等情况进行比对核实;双方可通过书面函告对疑点数据进行委托核查,建立协查案件快速响应流程,制定文书传递、证据固定等规范;同时,双方还将在协同追缴基金、协同风险预警等方面开展深度合作。
根据《协议》明确,两地将成立社保基金监督协作领导小组,定期举行联席会议,研究解决重大合作事项;两地社保基金风险防控工作的合作采取授权委托方式开展,动态调整两地社保基金监督“协作清单”“联络名单”,开展跨区域基金监督协作,共筑基金安全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