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比达标表彰项目初审意见的公示
根据《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办法》,全国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对2019年第四批评比达标表彰项目进行了认真研究,拟撤销常设项目2项、设立常设项目3项、调整常设项目9项、开展临时性项目5项。
一、拟撤销的2个常设项目
1.海南省农垦总局系统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表彰。
2.云南省和谐寺观教堂创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二、拟设立的3个常设项目
1.吉林省双拥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2.海南省改革和制度创新奖。
3.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
三、拟调整的9个常设项目
1.内蒙古自治区“全区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项目名称变更为“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主办单位由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调整为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
2.内蒙古自治区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项目,主办单位由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调整为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
3.安徽省“全省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项目周期由3年调整为2年,表彰名额由先进集体50个、先进个人150名调整为先进集体35个、先进个人100名。
4.国家卫生健康委“全国卫生计生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及‘白求恩奖章’获得者”项目名称变更为“全国卫生健康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及‘白求恩奖章’获得者”,主办单位由国家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医药管理局调整为国家卫生健康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医药管理局。
5.国家卫生健康委“全国医学杰出人才”项目,主办单位由国家卫生计生委调整为国家卫生健康委。
6.国家卫生健康委“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区、镇)”项目,主办单位由国家卫生计生委调整为国家卫生健康委。
7.国家卫生健康委“全国无偿献血表彰”项目,主办单位由国家卫生计生委调整为国家卫生健康委。
8.国家卫生健康委“创建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项目,主办单位由国家卫生计生委调整为国家卫生健康委。
9.国家卫生健康委“全国敬老爱老助老活动评选”项目,主办单位由民政部调整为国家卫生健康委。
四、拟开展的5个临时性项目
1.四川省优秀服务业企业表彰。
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产建设兵团团场综合配套改革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3.国家发展改革委“伟大历程辉煌成就——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大型成就展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表彰”。
4.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中国广播影视大奖中国电视剧飞天奖、中国广播电视节目奖”。
5.中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全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
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加强监督管理,从严控制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现对上述表彰项目进行全国公示。如有不同意见,请于2020年2月18日17时前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等形式向全国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
电话:010-84233559
传真:010-84233573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东街3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表彰奖励办公室(邮编100013)
全国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
2020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