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厅函〔2012〕63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
经专家评审,慈溪市技工学校等13所学校达到《国家重点技工学校标准》,拟确认为国家重点技工学校。现一并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之日起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部反映。
联系电话:(010)84207452
附件:拟确认国家重点技工学校名单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2012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