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建字〔2015〕265号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青年创新创业支持力度的建议收悉,经商农业部、共青团中央,现答复如下:
以大学生为代表的广大青年是宝贵的人力资源,是“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有生力量。为进一步鼓励青年大学生创业,2014年5月,我部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38号),启动实施新一轮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从普及创业教育、加强创业培训、提供工商登记和银行开户便利、提供多渠道资金支持、提供创业经营场所支持、加强创业公共服务等6个方面综合施策,引导和支持更多的大学生创业。通过一年努力,取得了较好的效果。据统计,2014年在各级工商部门新登记注册的毕业5年内的大学生创业者达47.8万人,比上年增加11.9万人,增长33.3%。
今年以来,国务院接连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23号)等一系列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政策措施,从营造宽松便捷的准入环境、培育创业创新公共平台、拓宽创业投融资渠道、支持创业担保贷款发展、加大减税降费力度、营造大众创业良好氛围等方面积极推进创业带动就业。这些政策措施也是普遍适用于投身创业的青年群体的。
一、关于成立专门的协调议事机构。鼓励创业的政策很多,涉及的部门也较多。为此,国发〔2015〕23号文件明确提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加强对就业创业工作的领导,健全政府负责人牵头的就业创业工作协调机制,落实完善就业创业政策,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为进一步深入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我部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在去年会同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等九部门联合发文的基础上,今年又牵头组织有关部门不断完善政策措施,合力推进政策落实。
二、关于政府为青年创业搭建对接社会资源的平台。创业是一种市场行为,在推进大众创业的过程中,应充分发挥市场的决定性作用,政府的作用则更多体现在为创业者提供公共服务,搭建起与社会资源对接的平台。为此,国发〔2015〕23号文件明确提出:总结推广创客空间、创业咖啡、创新工场等新型孵化模式,加快发展市场化、专业化、集成化、网络化的众创空间,实现创新与创业、线上与线下、孵化与投资相结合,为创业者提供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综合服务平台和发展空间。目前,各地动员社会力量已设立了一大批众创空间,并通过市场化机制,为广大创业者提供项目开发、开业指导、融资、对接、跟踪扶持等专业化服务。
三、关于盘活农村集体资产,发挥集体资金使用效应。农村集体资产是农民群众长期劳动积累的成果,是发展农村经济和实现农民共同富裕的物质基础。按照物权法规定,农村集体资产属于本集体成员集体所有,其管理与使用应履行民主程序,由全体成员民主讨论决定。2009年,农业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指导的意见》(农经发〔2009〕4号),明确提出有关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的重大事项,要依法召开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全体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履行民主程序;鼓励和支持集体经济组织利用资金、资产和资源,以多种形式进行联合和合作,实现多元化、多层次、多形式经营。下一步,农业部将指导各地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明确产权归属,完善各项权能,激活农村各类要素潜能,构建农村集体经济运行新机制,不断探索盘活农村集体资产新路径,最大限度发挥集体资金使用效应。
四、关于发挥群团组织作用。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离不开群团组织的参与和支持。2014年初,团中央印发了《关于加强共青团促进青年创业就业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中青发〔2014〕1号),提出了开展青年创业就业意识教育、加强青年创业平台建设、深化青年创业就业服务、加强青年创业园区建设、充分发挥社会组织作用等5个方面的工作任务。各级共青团组织围绕构建创新创业服务体系,在创业意识教育、创业培训、创业园区、创业服务、创业者交流平台等方面进行积极了探索。一年多来,通过举办中国青年创新创业大赛等赛事活动,吸引20余万个项目和近200家投资机构参与,帮助数百个创业项目达成融资意向;建成189家青年创业园区和25家全国青年创业示范园区,为引导和鼓励青年创业发挥了积极作用。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国务院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决策部署,加强各有关部门间的沟通协调和对地方的工作指导,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和落实力度,统筹各方力量,运用多方资源,共同为青年创业营造良好环境。
感谢您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