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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717823004/2016-00197
  • 分       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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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单位|
  • 发文日期|
    2016年07月01日
  • 标       题|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对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2328号建议的答复
  • 发文字号|
    人社建字〔2016〕58号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对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2328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6年07月01日 字体:[ ]
 人社建字〔2016〕58号

 

您提出的关于“4·20”芦山地震灾区后续发展振兴的建议收悉,现就涉及我部职能的内容答复如下:

关于您提出的“从2016年至2020年,雅安市乡镇公务员招录范围限本市常住户口或生源地”建议。

我们高度重视代表的建议,会同四川省公务员局进行了认真研究。四川省公务员局反映,2015年,雅安市乡镇机关招录公务员92名,计划完成率100%,其中本市户籍考生68名,占乡镇录用总数的74%,这68名考生是在没有使用倾斜政策的情况下招录的。2016年上半年,雅安市乡镇机关计划招录公务员92名,报名考试2578名,考录比28:1,目前招录工作正在进行中。确如代表所言,乡镇机关人员流失问题比较突出, 2015年雅安市乡镇机关公务员流失104名,其中,非本市户籍人员38名,占流失人员总数的37%,其余66名流失人员均是本市户籍;非本县户籍人员44名,占流失人员总数的42%。从相关数据分析,“留不住”情况确系当前乡镇公务员队伍面临的主要问题。

为解决艰苦边远地区基层机关招人难留人难问题,2014年9月,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国家公务员局印发《关于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意见》(人社部发〔2014〕61号)(以下简称《意见》),明确了降低学历要求、放宽专业限制、调整报考年龄、确定最低服务年限、拿出一定数量职位面向本地户籍或在本地长期生活工作人员招考等多项政策措施。为落实《意见》有关要求,2015年6月,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和四川省公务员局印发《关于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实施意见》(川人社发〔2015〕28号),综合考虑促进干部队伍长远建设和解决现实留人难问题等因素,提出包括雅安市6个县(占该市县区总数75%)在内的艰苦边远地区县(市、区)部分职位可面向本市(州)户籍、在本市(州)长期生活工作的人员招考,并规定新录用的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其中通过定向考录等优惠政策新录用的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最低服务期限为8年(含试用期),服务期限未满的一律不得转任,上级机关一般不得借用乡镇干部。这些政策措施将对解决雅安市乡镇机关留人难问题,促进人才扎根基层、服务基层,减少人员外流发挥积极作用。随着这项政策落地实施,招不进、留不住的问题会逐步得到缓解。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指导四川省公务员局重视雅安乡镇机关公务员招录工作,根据当地实际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切实缓解雅安等地乡镇机关留人难问题。

关于您提出的“给予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管理方面的政策支持”建议。

根据国家关于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有关精神,事业单位要全面实施岗位管理制度,国家确定事业单位通用的岗位类别和等级,根据事业单位的功能、规格、规模以及隶属关系等情况,对岗位实行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控制,事业单位要按照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进行岗位设置,坚持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下一步,我们将加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的政策指导、宏观调控和监督管理,研究建立岗位总量动态调整机制,努力解决“能进不能出”,“能上不能下”的弊端,充分调动事业单位各类人才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促进各项事业更好更快地发展。

对于灾区事业单位急需专业技术人员的客观情况,我们非常理解,我们将进一步倡导和支持四川省在总体结构比例控制框架内,对灾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予以适当倾斜。

感谢您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2016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