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提出的关于将湿性老年性黄斑变性的治疗纳入大病医保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基本医疗保险在政策上不排斥任何疾病,凡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并按规定缴纳费用的人员,无论罹患何种疾病,发生的医疗费用属于基本医疗保障范围的,均可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规定予以支付。
现行的《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09年版)》收载的药品数量达到2196个,基本能够满足临床治疗需求。但对于老年性黄斑病变治疗药物,2009年上市的药物仅有维替泊芬一种,专家认为其疗效不太确定、价格过于昂贵且使用不便,因此未能纳入2009年版医保药品目录范围。
2012年8月,为进一步解决大病患者高额医疗费用负担问题,经国务院批准,发改委、人社部等六部门出台《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发改社会〔2012〕2605号),在全国推进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以下简称大病保险)试点工作。大病保险并不以病种界定保障范围,而是在参保(合)人患大病发生高额医疗费用的情况下,对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补偿后需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给予保障,力争避免城乡居民发生家庭灾难性医疗支出。合规医疗费用的具体范围由各省结合实际分别确定。目前,已有一些地方根据当地医保基金运行情况和医疗需求,在基本用药保障的基础上,经过谈判,适当放宽了药品支付范围。
2016年,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3号),对统一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提出了要求,其中也涉及统一医保目录的内容。为做好文件的落实工作,我们已将医保药品目录的调整列入今年医疗保险的重点工作。目前我们正在积极研究有关问题,力争早日启动医保药品目录调整,进一步扩大医保用药范围,以适应临床用药的需求变化,更好地保障参保人员用药需求。对于你们提出的老年性黄斑变性治疗药品,目前主要有雷珠单抗、康柏西普等,均为近年上市的新药且价格昂贵,对此我们将引入药物经济学、比较效果学等评价手段,由专家根据评价结果决定能否将其纳入医保药品目录范围。届时,将把你们的建议向相关部门和专家转告。
感谢你们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2016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