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提出的关于依法保障职工休息休假权的建议收悉,经商全国总工会,现答复如下:
休息休假权是劳动者享有的一项基本权利。我国宪法、劳动法、工会法等对劳动者休息休假权利作出了明确规定。201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了《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强调要切实保障职工休息休假的权利,完善并落实国家关于职工工作时间、全国年节及纪念日假期、带薪年休假等规定。各地认真抓好法律法规和中央文件的贯彻落实,指导督促企业落实劳动者休息休假权。目前,我国多数企业能够依法落实劳动者休息休假权利,但确实仍有部分企业特别是一些中小型私营企业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没有认真执行国家休息休假的法律规定,未履行法定程序安排劳动者加班、超时加班等现象时有发生,劳动者休息休假权利有待进一步落实。
一、关于建立集体协商机制
劳动法对加班加点的决策程序、工资支付及用人单位违法安排劳动者加班加点的法律责任和救济渠道,做出了明确规定。同时,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和《集体合同规定》明确工作时间、休息休假是集体协商的主要内容之一。近年来,国家协调劳动关系三方通过推进实施集体合同制度“彩虹计划”和“攻坚计划”,指导用人单位以工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为重点开展集体协商,推动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覆盖范围不断扩大。截至2015年底,全国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的当期有效集体合同达到176万份,覆盖职工1.7亿人。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推进实施集体合同制度“攻坚计划”,指导用人单位和工会将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等作为开展集体协商的重要内容,不断推动落实职工休息休假权利。
二、关于推动落实带薪年休假
带薪年休假是劳动者休息休假权利中的一项重要内容。《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及有关实施办法出台后,各地将带薪年休假落实情况纳入各级政府议事日程,并相继制定出台了本地区贯彻实施带薪年休假制度的意见或办法,指导督促用人单位落实带薪年休假制度。近年来,推动落实带薪年休假制度取得一定进展,企业和劳动者对带薪年休假的认识逐年提高,制度实施范围不断扩大。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2015年11月开展的60个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基本情况调查显示,已有超过50%的职工享受了当年的带薪年休假。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推动落实带薪休假制度,进一步会同有关部门加强舆论引导和宣传工作,推动形成良好社会氛围,切实增强用人单位执行带薪年休假制度的自觉性,逐步提高劳动者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
三、关于工会履行保障职能
近年来,各级工会在促进劳动法律法规实施、保障劳动者休息休假权利方面进行了不懈努力,取得了积极成效。一是积极推动参与相关劳动法律法规的制定。全国总工会和地方各级工会主动参与劳动法制建设,提出工会的建议和主张,表达广大职工充分享受休息休假权利意愿和要求,推动完善休息休假制度。二是推动企业将休息休假权利通过集体合同予以明确。各级工会特别是基层工会、企业工会代表职工与用人单位签订集体合同时,将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等内容作为重要事项抓好落实。三是发挥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作用,积极协调处理劳动者与企业关于休息休假等劳动关系矛盾。四是加强法律援助。目前,全国县级以上总工会和部分产业工会均成立了职工法律援助机构或配备了专兼职法律援助工作者,在乡镇、街道、社区推广设立工会法律援助站点,免费为职工提供咨询、调解、代理仲裁和诉讼等维权服务,通过法律途径帮助解决关于休息休假的劳动纠纷,追讨加班加点工资、未休假工资补偿。同时,全国总工会积极借助媒体力量开展舆论监督,从去年起开始启动重大典型劳动违法案件曝光和公开舆论谴责工作,先后对一些企业侵犯职工休息休假权利的行为进行了曝光和谴责。下一步,各级工会组织将进一步发挥职能作用,切实承担起维护劳动者休息休假权利的责任。一是深化集体协商,细化集体合同中有关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的内容,加强集体合同履约监督,努力推动职工带薪年休假权利落到实处。二是推动企业技术进步,提高劳动生产率,为实现职工休息休假创造物质条件。三是加强宣传和监督。各级工会还将继续发挥媒体作用,定期不定期公布用人单位重大典型劳动违法行为,探索建立各级工会劳动违法行为曝光和公开谴责长效机制。对有需要的劳动者,工会组织将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切实保障职工休息权不受侵犯。
四、关于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
我部高度重视职工休息休假权益保障工作,指导各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依法对用人单位遵守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制度情况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并在每年夏季开展的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活动中,将用人单位落实工作时间、休息休假情况作为重点检查事项之一,督促用人单位履行法定义务。在2015年夏季专项检查期间,全国共检查各类用人单位75.4万户,发现违反工时、休息休假规定的案件3287件,并及时予以纠正。另据统计,在2015年度,全国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共检查192.5万余户各类用人单位,共查处违反工作时间、休息休假规定的案件2.1万件。下一步,我们将指导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进一步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在畅通已有举报投诉电话、举报投诉信箱和服务窗口等传统受理渠道的基础上,进一步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拓宽举报投诉受理渠道,使职工维权更加便捷高效。定期开展专项执法检查活动,及时纠正和依法惩处用人单位违反带薪年休假法律法规的行为。在2016年度专项执法检查活动中,继续将用人单位遵守劳动者休息休假法规制度情况作为重点检查内容之一,依法保障劳动者休息休假权益。
你们提出的将依法保障职工休息休假权的落实纳入各级党委和政府的责任体系等建议,我们将认真研究并向有关部门反映。
感谢你们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2016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