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提出的关于大力发展技工教育,在大学生中培育高水平技术人才的建议收悉,现就涉及我部职能的内容答复如下:
一、关于营造尊重高技能人才的社会环境
为激励广大劳动者学习技术、提高技能的积极性,在国家层面上有以下几方面的政策措施:一是每两年开展一次高技能人才表彰,每次表彰30名中华技能大奖和300名全国技术能手,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1995年以来,累计评选表彰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230人,有5508人获得全国技术能手称号。从2008年起,每两年选拔400名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高技能人才(从2012年开始,每次选拔500人),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一次性的特殊津贴。目前共有2250名高技能人才享受国务院特贴。二是组织开展国内、国际技能竞赛,对国内竞赛优胜者给予晋升职业资格的激励,对世界技能大赛中的获奖者除晋升职业资格外,还给予物质上的奖励,比如,2015年我国选手在第43届世界技能大赛上取得5金、6银、4铜和11个优胜奖的佳绩,我部对金牌、银牌、铜牌和优胜奖获得者分别给予20万元、12万元、8万元和3万元奖金。此外,各地也分别对获奖选手给予了奖励,有些金牌选手累计得到了近百万元奖励。同时,各省(区、市)也建立了高技能人才表彰奖励和津补贴制度。三是加大宣传力度。近年来,我们创新宣传形式、抓住时间节点、突出工作典型,下大功夫、下真功夫开展宣传工作。工作中,注重新媒体和传统媒体相结合,注重国家级媒体和地方媒体相结合,与中央电视台合作《中国大能手》节目,开通“技能中国”、“世赛中国”微信公众号,在《中国劳动保障报》开设职业能力建设专版,深入开展“技能中国”、“走基层、技校行”等主题宣传活动,制作世界技能大赛、中华技能大奖、技校招生等主题的宣传画、宣传片,持续深入地做好宣传工作,收到较好效果,全社会重视技能人才的氛围在逐步改善。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方案,制定实施技能人才激励计划,制定提高技术工人待遇政策措施,切实做好申办第46届世界技能大赛和参加第44届世界技能大赛有关工作,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抓好职业教育活动周、世界技能青年日等关键节点,努力营造“技能宝贵、劳动光荣、创造伟大”的良好氛围。
二、关于提高技工教育水平
技工院校是由建国初期为解决失业青年就业问题而举办的技能培训学校发展而来,是培养技术工人的专门学校。近年来,技工院校坚持以促进就业和服务经济发展为宗旨,以培养一线技术工人为目标,把校企合作作为基本办学制度,坚持高端引领、多元办学、内涵发展,已发展成为承担技工教育、职业培训、鉴定竞赛等工作的技能人才综合培养基地,办学特色鲜明,就业率一直保持在97%以上,深受企业欢迎。截至2016年底,全国共有技工院校2526所,在校生323万人,2016年开展各类职业培训452万人次。当前,技工院校存在招生难、吸引力不强等问题,在学校待遇、毕业生待遇、资金投入等方面还需进一步加大政策支持力度。2014年,国务院召开职业教育工作会议,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要求,我部制定出台了《关于推进技工院校改革创新的若干意见》和《技工教育“十三五”规划》。下一步,我部将全力抓好《技工教育“十三五”规划》的贯彻落实,坚持以促进就业、服务发展为导向,以适应市场需求为目标,以提高职业技能为核心,以立德树人和培养职业精神为根本,推动技工院校新一轮改革创新。
三、关于加大对大学生的技术培训力度
加强高校毕业生职业培训是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重要举措。2013年,我部印发了《关于实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技能就业专项活动的通知》(人社厅函〔2013〕246号),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国家级重点以上的技工院校和培训实力雄厚的职业培训机构,对有培训意愿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开展就业技能培训、企业上岗前培训和创业培训,并按照有关规定落实职业培训补贴政策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政策。技工院校积极开展高校毕业生职业培训工作,取得了较好效果。2016年,全国技工院校共为221万名高校毕业生开展职业培训,提升了就业能力和技能水平,为高校毕业生实现技能就业奠定了坚实基础。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全力促进高校毕业生实现就业创业。
感谢您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2017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