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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17823004/2017-004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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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单位|
  • 发文日期|
    2017年08月17日
  • 标       题|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对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2916号建议的答复
  • 发文字号|
    人社建字〔2017〕190号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对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2916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7年08月17日 字体:[ ]
 人社建字〔2017〕190号

 

你们提出的关于促进我国农民工返乡创业的建议收悉,经商财政部、农业部、商务部、人民银行、工商总局、保监会,现答复如下:

引导和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对于拓展农村劳动力就业增收空间,增强县域经济活力,推动精准扶贫、新农村建设和新型城镇化都有积极而深远的意义。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工作,2015年以来,先后印发《关于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的意见》(国办发〔2015〕47号,以下简称国办发〔2015〕47号文件)、《关于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6〕84号,以下简称国办发〔2016〕84号文件)等重要文件,配套实施了鼓励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三年行动计划,不断完善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环境。

一、关于建立高规格推进机制

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推进机制,是工作深入开展的必要条件。国办发〔2015〕47号文件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健全工作机制,明确任务分工,细化配套措施,跟踪工作进展。国办发〔2016〕84号文件要求建立部门间协调机制、地方政府协调机制,增强工作合力。在中央层面,国务院就业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国务院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做了大量的工作。2015年以来,就业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多次组织召开会议,调度各部门工作进展情况,研究完善支持返乡创业政策。今年5月,部际联席会议组织9部委赴河南省开展集中调研,查找返乡创业痛点难点问题,研究改进措施。6月30日,部际联席会议召开了各相关部委、各省份及部分县市参加的推动返乡创业工作电视电话会,从提高思想认识、突出县一级主体责任、落实完善政策措施、加强创业培训和人才支撑、优化创业服务等方面提出一系列明确要求,对返乡创业工作作出再部署、再推动。在地方层面,各地普遍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抓、相关部门齐参与的工作推进协调机制,加大工作落实力度。一些省份召开省一级的工作推进大会、举办了评选返乡创业先进典型活动;不少省份将返乡创业工作列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定期调度督查工作进度。可以说,高规格的推进机制已经形成,当前的主要问题在于,政策向下传导力度有限,一些地方重视程度不足,政策细化落实不到位。

下一步,我们将在就业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框架下,加强地方工作督导,将重心下移、责任下沉,推动县一级政府切实担当主体责任,细化实化扶持政策,推动工作扎实开展。

二、关于引导重点群体、重点领域返乡创业

国办发〔2015〕47号文件明确提出,鼓励已创业的农民工等人员,把适合的产业转移到家乡再创业、再发展;鼓励积累了一定资金、技术和管理经验的农民工等人员创业兴业。在地方层面,各地也加大了对重点群体返乡创业的引导力度,通过制定具体政策、实施专项行动,大力引导在外企业家、科技人员、技能人才、管理人才返乡创业。如,四川省以农民企业家为重点对象,实施了川商回乡创业工程;安徽、河南、湖北等省以本籍的在外企业家为招商引资重点,引导他们抱团回归,回乡创业。

国办发〔2015〕47号文件提出,引导劳动密集型产业向输出地转移,借力“互联网+”信息技术发展现代商业,挖掘本地资源,发展休闲农业、林下经济和乡村旅游。国办发〔2016〕84号文件提出,重点发展规模种养业、特色农业、农产品加工业、生产性服务业和生活性服务业。各地在制定配套政策中,贯彻落实中央文件精神要求,做出了一系列制度安排,推动返乡创业特色化发展。

下一步,我们将加强工作督导,推动各地将扶持政策配套细化到位、贯彻落实到位,为重点群体、重点领域返乡创业创造更好环境。

三、关于推进全域创业

你们所讲的推进县域全域创业,核心内涵在于为返乡创业者提供全方位的、优质高效的服务,创设优越环境。在这方面,我部会同相关部门做了以下工作:

一是简化市场准入。工商总局等部门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落实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简化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手续,深化推动“多证合一、一照一码”“先照后证”改革,全面落实简易注销登记改革,推进电子营业执照和全程电子化登记。取消所有与返乡农民工市场准入相关的登记类、证照类收费项目,为农民工返乡创业提供宽松准入环境。

二是提供创业服务。各地积极整合各部门职能,探索设立综合服务中心,集中办理登记注册、项目推荐、融资贷款等项业务,为返乡创业农民工提供“一站式”“一条龙”便捷服务。积极完善基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的创业服务职能,综合运用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为返乡创业者提供项目开发、开业指导、融资服务、技能培训、跟踪扶持等各方面服务。此外,还针对农民工返乡创业的特点,依托基层公共服务平台,为返乡人员做好社会保障接续等服务,为其创业扫除后顾之忧。为推动创业服务发展,今年双创活动周期间,我部还将在山东省济南市举办首届全国创业就业服务展示交流活动,推动经验交流,引领行业发展。

三是建设返乡创业载体。近年来,各地积极整合存量资源,完善扶持政策,发展了一大批返乡创业园等创业载体,吸引返乡人员入园创业。不少地方通过完善配套基础设施、加强与专业团队合作,开展示范基地园区评比等方式,努力提高建设标准、完善管理机制,为返乡创业提供更优服务。

当然,当前农民工返乡创业服务还相对薄弱,环境仍有待优化。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完善政策措施,强化调研督导,推动各地不断提升创业服务水平,优化返乡创业环境。

四、关于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融资难是返乡创业者面临的主要难题之一。人民银行等部门积极完善政策,多渠道为返乡创业农民工缓解融资难题。

一是完善创业担保贷款政策。2016年,人民银行、财政部、人社部联合印发《关于实施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创业就业工作的通知》(部发〔2016〕202号,以下简称银发〔2016〕202号文件),将返乡创业农民工纳入贷款对象范围,提高贷款最高额度,延长贷款期限,优化办理流程,提升服务效率。截至2016年末,全国创业担保贷款余额964亿元,当年累计发放719亿元。2016年,中央财政共拨付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167亿元,用于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和奖补等。关于设立贷款担保中心问题,现行政策有相应规定。2002年出台的《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管理办法》(银发〔2002〕394号)要求各省份以及地级以上市建立小额贷款担保基金,由各省份、市政府出资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或其他信用担保机构运作。银发〔2016〕202号文件将小额贷款担保基金调整为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继续实行单独列账、单独核算、专款专用、封闭运行,按照“借款人依规定申请、人社部门按规定审核借款人资格、担保基金运营管理机构按职责尽职调查、经办金融机构审核放贷、财政部门按规定贴息”的流程办理。

二是综合运用多种货币信贷政策工具。人民银行对农村金融机构执行比大型商业银行低5-8个百分点的信贷投放;发挥信贷政策支小再贷款、再贴现等工具定向支持作用,完善信贷政策导向效果评估,促进金融机构扩大涉农信贷投放和小微企业融资。截至今年3月末,全国涉农贷款余额29.23万亿元,占各项贷款比重26%,余额同比增长8.9%。

三是拓展贷款抵押担保物范围。2013年以来,人民银行先后出台多个政策文件,鼓励金融机构创新开展应收账款质押、大型农机具抵押、林权抵押等信贷业务,健全“企业+合作社+农户”等产业链金融服务模式,吸引返乡创业者加入农业产业化链条。2016年,推行了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有效拓展了农村抵押担保范围。

四是强化农村金融基础设施建设。人民银行持续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农户信用信息数据库,发现农户等经济主体的信用价值,改善农村金融服务。截至2016年末,累计为1.72亿农户建立信用档案,已有近9248万农户获得银行贷款,贷款余额2.7万亿元。同时,大力引导农村居民开立个人银行结算账户,推进支付清算网络向广大农村地区延伸,为广大农村居民提供便捷的基础金融服务。

五是发展农业保险。保监会积极推动目标价格保险、保险+期货等创新试点发展。截至去年底,农产品价格保险试点已扩展至31个省份,试点品种包括4大类50种农产品,保费收入超10亿元,提供风险保障154.81亿元。去年,保监会、证监会还推动在黑龙江等地开展“保险+期货”试点项目,充分发挥农村保险服务网络优势和期货/期权套期保值功能,有效帮助农业生产经营主体转移分散市场风险。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深入贯彻中央文件精神,综合运用多种政策工具,创新和扩大适合农民工创业需求特点的金融产品和服务,为农民工返乡创业提供更为有力的支持和保障。

五、关于加强返乡创业培训

创业培训是激发创业者潜力,提高创业成功率的重要手段。2016年,人社部、农业部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实施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培训五年行动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人社厅发〔2016〕90号)。文件将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摆在突出位置,明确要求做好培训对象信息统计分析,针对不同创业阶段、性别、需求、地域,开发内容丰富、针对性强的培训项目和课程,开展多层次的创业培训。在资金方面,要求各地加大资金投入,科学合理确定补贴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确保高质量完成培训教学活动,并保证资金安全。在培训机构方面,鼓励各类优质培训资源参与返乡创业培训,实行公办民办机构平等待遇,并积极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推进优质培训资源下乡。在培训方式方面,积极运用互联网技术,依托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等专项培训工程,开展包括电子商务培训在内的多种培训。2016年,共面向有创业意愿的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开展创业培训73万人次,培训合格率达到80%以上,创业成功率达到50%以上。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深入推动行动计划实施,切实增强培训的有效性和针对性,力争使所有有培训意愿的返乡创业人员都能参加一次创业培训,有效提升创业能力。

六、关于营造浓郁的返乡创业氛围

我部于去年在第二届“中国创翼”青年创业创新大赛中设置了农民工创业创新专项赛,为返乡创业农民工搭建了高规格的展示舞台和交流平台。农业部等部门也举办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地方层面,各地通过编印宣传手册、开展下乡入户、走访慰问务工人员等方式,加大返乡创业政策宣传力度。一些地方还组织了创业大讲堂、“返乡创业之星”表彰等活动。许多地方还按照程序和规定,积极推荐政治过硬的返乡创业农民工成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党代表候选人,增强了创业者的成就感和荣誉感,营造了返乡创业光荣的良好氛围。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大力营造浓郁的返乡创业氛围,引领返乡农民工创业创新。

感谢你们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2017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