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提出的关于提高工业企业技术工人综合素质的建议收悉。经商教育部、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现答复如下:
当前,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面临着技术工人短缺和技术工人素质与现实需求不匹配的双重压力。为解决上述问题,诚如您所说,需要各级政府加强政策性引导,形成良好的社会环境,让长期在工业企业工作的技术工人安心工作,同时吸引更多年轻劳动者愿意从事技术工人的工作。我部作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的政府主管部门,近年来会同相关部门在加强职业培训工作力度、提升技术工人待遇等方面做了以下工作:
一、出台政策措施,引导企业积极组织开展对新招用人员和在岗职员的职业技能培养和提升工作
在财政补贴方面,一是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试点工作,鼓励企业与技工院校、培训机构等合作,采取企业双师带徒、工学交替培养、脱产或半脱产培训等方式开展职工培训,并按规定对开展培训的企业给予补贴,降低了企业职工培训的资金成本和时间成本,有效提升了企业开展职工培训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二是推动企业在职职工岗位技能培训补贴政策,对按国家有关规定参加企业技师培训的企业在职职工,按规定给予一定标准的培训补贴及职业技能鉴定补贴。三是出台失业保险职业技能提升补贴政策,通过失业保险基金对按规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企业职工给予技能提升补贴。四是实施失业保险稳定岗位补贴政策。按规定向符合条件的企业返还一定比例的失业保险费,用于支持企业开展职工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工作。在税收政策方面,现行企业所得税政策鼓励企业开展职工教育、加强人才培养、培训。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为鼓励高新技术企业开展职工教育培训,现行企业所得税政策规定,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可依法税前扣除。
二、着力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
职业培训作为全面提高劳动者素质、解决就业结构性矛盾、促进和稳定就业的民生大事,作为支撑经济发展、加快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工作,在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中具有重要地位。目前,我部正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五中全会精神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的要求,会同相关部门共同研究制定《关于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稿),计划到2020年,建立起覆盖城乡全体劳动者、贯穿学习工作终身、适应就业创业和人才成长需要的职业培训制度,实现培训对象普惠化、培训资源市场化、培训载体多元化、培训方式多样化、培训管理规范化的目标。经过持续努力,形成完善的劳动者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政策框架和组织实施体系,广泛开展就业导向、形式多样、质量上乘、运行规范的职业培训,基本消除劳动者无技能就业从业现象。《意见》(稿)提出,各级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把职业培训作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任务,积极采取措施,全力推动。根据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促进就业和人才发展总体规划,制定中长期职业培训规划,将职业培训工作情况作为各地区各部门考核的重要内容。建立政府统一领导,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筹协调,发展改革、教育、科技、财政、民政、住房城乡建设、工信、农业、扶贫等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人民团体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同时,发挥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作用,通过授权委托、购买服务等方式,给予政策支持并强化服务监管。社会组织可积极参与行业人才需求发布、就业状况分析、校企合作、培训指导、人才评价等工作。
目前,《意见》(稿)正提请我部部务会研究,争取能够顺利出台。
三、营造有利于技术工人成长的政策环境
为改善当前社会制约工匠精神培育的不利环境,我部会同有关部门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按照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的“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要求,牵头研究制定《关于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意见》(稿),拟从提高技术工人收入水平为突破口,通过拓展技术工人增收渠道,加大培养培训力度,提升相关保障水平,强化评价使用激励等多种措施,努力扭转技术工人收入偏低、地位不高、职业发展通道不畅的现状。目前,我们正按照中央改革办的要求,会同全国总工会等部门研究加大《关于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意见》(稿)的改革含金量问题,充实相关政策措施,争取年内能够印发。二是加大宣传力度。我部近年来深入开展“技能中国”和“走基层、技校行”等主题宣传活动,充分发挥“技能中国”微信公众号、部属报刊职业能力建设专版、《中国青年报》技能就业专版等宣传平台作用,结合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职业教育活动周、“7.15”世界青年技能日、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世界技能大赛全国选拔赛等重点工作,做好工匠精神宣传工作,持续形成宣传高潮。与中央电视台联合制播《中国大能手》(今年已制播第三季)等节目,努力转变当今社会“重学历、轻技能”的观念。三是加大表彰激励力度。我部每两年在全国范围内组织表彰30名“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300名“全国技术能手”,其中,对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一次性奖励100克纯金金牌和1万元现金,对全国技术能手获得者一次性奖励3000元现金。目前累计表彰230名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和6419名“全国技术能手”。自2008年起,国务院将高技能人才纳入享受政府特殊津贴范围,目前共有2250名高技能人才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对其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一次性2万元的特殊津贴。此外,对国内竞赛优胜者给予晋升职业资格的激励,对在世界技能大赛中获奖者除晋升职业资格外,还给予物质上的奖励(如2015年我国派出选手参加第43届世界技能大赛,共取得5枚金牌、6枚银牌、4枚铜牌和11个优胜奖的佳绩,对金牌获得者给予20万元、银牌获得者给予12万元、对铜牌获得者给予8万元、对优胜奖获得者给予3万元奖金)。
提高技术工人的综合技术素质和能力,是一项长期、系统的工作,据了解,辽宁省今年出台了《关于弘扬“工匠精神”加强全省技术工人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其中包括鼓励各市对工匠群体在购租住房、子女上学等方面予以支持的内容。下一步,我部将指导东北地区人社部门加强对工业企业技术工人培训的力度,为东北老工业基地的振兴提供优良的人才支持。
感谢您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2017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