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建字〔2017〕168号
你们提出的关于支持留学人员创业园建设,推进留学人员归国发展的建议收悉。经商科技部、财政部、人民银行,现答复如下:
留学人员创业园是凝结留学人员创新智慧、汇聚创业力量的重要平台,自1994年第一家创业园成立以来,我国留学人员创业园迅猛发展,一大批留学人员高新科技企业在园区内实现产业化,成功迈向国内乃至国际产业前沿和市场高端,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截至2016年底,全国留学人员创业园总数347个,其中与我部共建创业园49家,入园企业2.7万家,7.9万名留学回国人员在园创业,2016年技工贸总收入2491亿元。
如您所言,留学人员创业园在取得良好发展的同时,也面临一些问题亟待研究破解。为进一步支持留学人员创业园建设,结合您的建议,我们就有关问题考虑如下。
一、完善政策措施,加强留学人员创业园创新平台建设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充分发挥政策制度管长远、管根本的作用,进一步健全完善留学创业支持政策和留学人员创业园支持政策。印发了《关于做好留学人员自主创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函〔2015〕19号),切实做好留学回国人员自主创业有关工作。财政部印发了《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金〔2016〕85号),进一步完善了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政策。人民银行会同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研究出台了《关于实施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创业就业工作的通知》(银发〔2016〕202号),人民银行会同其他部门印发了《关于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创新力度开展科创企业投贷联动十点的指导意见》(银监发〔2016〕14号),加强信贷指导,积极做好包括留学人员创业园企业以及留学回国人员自主创业的政策支持工作。
下一步,我们一是研究针对性的留学人员创业园支持政策。借鉴国内外创业园区、高新区、开发区、科技孵化器等园区建设经验,结合留学人员创业的特点,研究制定支持留学人员创业园发展、有利于园区企业快速成长的政策。支持留学人员创业园勇于做支持人才创业的“先行者”和创新人才政策的“试验田”,打造成为人才智力高度密集、体制机制真正创新、科技创新高度活跃、新兴产业高速发展的“人才特区”,让创业园真正成为留学人才回国创业的沃土和一展才华的舞台。二是加强统筹协调,整合资源,形成引智合力。支持建立留学人员创业园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科技、教育、工商、海关、税务的长效联系机制,促进留学人员创业园平台建设。三是加大宣传力度。我们将全方位、多角度、多层次地宣传留学回国创业支持政策措施、介绍各留学人员创业园的好经验好做法,鼓励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综合运用报刊、电视、网络、微信等传统和新兴媒体宣传推广园区及企业,努力营造回国创业的良好氛围。
二、完善配套设施,加强服务体系建设,为留学人员创业园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近年来,我们发挥中国留学人员回国服务联盟资源优势,不断完善服务政策、规范服务流程、提高服务质量,指导各地留学人员创业园为在园企业提供全方位、个性化、专业化服务,取得了良好效果。同时,加强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专家指导委员会工作力度,不断壮大创业导师团队,每年开展创业导师走进留学人员创业园系列活动,扩大留学人员创业园吸引力。财政部研究制定“双创”绩效评价办法,合理引导地方提高创业创新空间发展质量,完善服务体系。
下一步,一是完善创业服务平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将引导留学人员创业园进一步加强服务体系建设,搭建包括风险投资、法律、专利、金融、会计、策划、税务、技术交易在内的创业服务平台。科技部将积极推动留学人员创业园升级发展,通过海创大赛等活动,搭建人才引进与借船出海的双向平台,推动形成海外人才协同创新创业网络。二是强化留学人员创业园专业孵化功能。在企业孵化期有针对性地指导留学人员创业园解决在园企业技术、管理、融资等方面的困难,给予资金等方面的支持,同时鼓励创业园组织留学人员申报计划项目,吸引留学人员入园办企业,为园内创业企业提供长效的创业指导和服务。三是加强园区队伍建设。支持建立留学人员创业园与企业共同成长机制,加大创业园管理人员培训工作力度,提升服务水平,强化服务功能,不断提升留学人员创业园服务团队的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建立高素质的园区管理队伍。
三、创新留学人员创业园建设管理模式,鼓励多元高效发展
原人事部先后出台了《留学人员创业园管理办法》和《关于人事部与地方人民政府共建留学人员创业园的意见》,明确了留学人员创业园由当地政府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建立。省部共建留学人员创业园,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与地方人民政府共同负责,以地方人民政府为主,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不参与创业园的日常管理、不分享任何利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共建创业园的各项管理和具体运作工作。这种组织管理结构有利于充分发挥中央部门和地方政府各自优势促进留学人员创业园发展,有利于集聚各方资源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才队伍建设。
下一步,我们一是加大对留学人员创业园的政策引导力度。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将进一步发挥在宏观规划、政策扶持、信息咨询、人才项目推介等方面的职能优势,指导各地加强对留学人员创业园的管理,优化留学人员创业园管理模式。二是支持社会资金参与建设。鼓励投融资公司、民间资本等多元化主体参股投资留学人员创业园,鼓励担保机构和再担保机构为留学人员创业园企业提供贷款担保和再担保服务,进一步鼓励社会资金参与留学人员创业园建设。三是推动留学人员创业园市场化发展。科技部即将印发《科技企业孵化器十三五发展规划》,从改革创新的角度,引导留学人员创业园健康快速发展,突破体制机制障碍,走上更加市场化、专业化的道路。四是强化机制建设。加强省部共建留学人员创业园协作会议机制,鼓励留学人员创业园之间的联合与合作,整合资源,支持跨地区创立连锁品牌留学人员创业园,推动创业园之间的信息共享、资源共享。
四、大力扶持留学人员创业园企业,助力京津冀发展
为贯彻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在实施海外赤子为国服务行动计划等人才项目中,大力支持留学人才到京津冀地区创新创业,为京津冀一体化协同发展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撑。下一步,我们一是积极支持京津冀人才流动。发挥市场在人才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打破限制人才合理流动的体制机制障碍,通过开展人才科技项目交流对接活动,吸引留学回国人才到京津冀创新创业,促进京津冀产业和人才的合理化布局。二是大力支持雄安新区留学人员创业园建设。大力支持雄安新区留学人员创业园建设,以雄安新区留学人员创业园为平台,吸引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创业创新,为雄安新区建设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撑。三是支持北京留学人员创业园异地办园工作。充分发挥北京留学人员创业园的辐射示范带动作用,鼓励其在津冀设立分园,围绕当地产业发展需求,加强对留学人员创业园的引导和管理,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
感谢您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2017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