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提出的关于促进技工教育与职业教育公平发展的建议收悉,经商教育部、财政部,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职业教育管理体制问题
我国职业教育管理体制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和国务院关于部门职责分工确定的。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职业教育工作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宏观管理;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在国务院职责范围内分别负责有关职业教育工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对技工院校进行综合管理是依法履行职能。
职业教育是就业教育,是面向全社会的教育。职业教育不同于普通教育,是与经济发展、产业升级、企业生产、劳动就业等密切关联的教育培训形式。职业教育的特性决定了其需要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共同参与,需要政府有关部门协调配合,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因此,职业教育的管理模式体现出多元化和灵活性,而不是“大一统”的管理模式。国务院有关部门不断加强协调配合,通力合作,2014年,教育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农业部、国务院扶贫办等六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共同制定出台了《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教发〔2014〕6号);2016年以来,有关部门共同研究制定了《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教职成〔2016〕3号)、《职业学校教师企业实践管理办法》(教师〔2016〕3号)和《职业学校校企合作促进办法》(教职成〔2018〕1号)等政策措施;每年五月共同组织开展职业教育活动周,通过完善措施,深化改革举措,有力促进了我国职业教育事业健康快速发展,建成世界上规模最大的职业教育体系。
二、关于推动技工院校发展加强技能人才培养工作的有关情况
长期以来,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就业工作需要,各级人社部门指导全国技工院校,坚持高端引领、校企合作、内涵发展、多元办学,坚持技能人才培养目标,探索出以就业为导向、以职业能力为核心、以校企合作方式共同培养技能人才的办学模式,培养的人才深受企业欢迎,许多技工院校毕业生供不应求,为我国职业教育改革起到探索推动作用,形成了由技工学校、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组成的技能人才培养体系。2017年10月,第44届世界技能大赛我国共荣获15枚金牌、7枚银牌、8枚铜牌和12个优胜奖。在34名获奖铜牌以上选手中,有23名是技工院校青年教师或学生。2016年,我部印发了《技工教育“十三五”规划》,分析了技工教育现状,提出了发展技工教育的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截至2017年底,全国共有技工院校2490所,在校生338万,就业率保持在97.7%以上,一大批骨干技工院校就业率达到100%。
2017年,《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促进就业规划的通知》(国发〔2017〕10号)明确提出“大力发展技工教育,培训急需紧缺人才”。中共中央、国务院《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方案》明确提出“加快发展技工教育,支持技师学院建设”。目前,我部正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要求,狠抓贯彻落实。
三、关于您提出的发展技工教育有关问题
(一)关于定位问题。技工教育属于职业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和人力资源开发的重要组成部分。技工院校是我国职业学校的重要组成部分。2017年,教育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四部门联合印发的《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2017—2020年)》(教基〔2017〕1号,以下简称《计划》)明确指出高中阶段教育(包括普通高中、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环节。
(二)关于政策问题。一是在招生方面。《计划》明确要健全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相关部门招生工作协调机制,建立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统一招生平台。受高校持续扩招、“重学历轻技能”传统观念影响,整个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规模和在校生规模连续6年下降。2016年以来,我部连续出台招生政策措施,实行招生通报,持续推动招生工作落实,技工院校招生规模实现两连增。下一步,我部将继续会同有关部门形成招生工作合力,推动技工院校招生工作取得新进展。二是在生均经费方面。2015年,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印发《关于建立完善中等职业学校生均拨款制度的指导意见》(财教〔2015〕448号)强调中职生均拨款制度覆盖包括技工学校在内的各类公办中职学校。云南、安徽等省市已将技师学院纳入高职院校标准落实生均经费。下一步,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大对技工院校的经费投入力度,着力解决技工院校资金不足的问题。三是在政策制订和落实方面。2017年11月,我部正式印发《关于深化技工院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7〕90号),完善技工院校教师职称层级,将技工院校教师职称设置到正高级,拓展技工院校教师职业发展空间。四是在社会认可度方面。近年来,我部广泛开展技能人才宣传工作。第一,深入开展技工院校招生宣传、“技能中国行”和“走基层、技校行”等主题宣传。第二,结合世界青年技能日、职业教育活动周、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中国技能大赛、世界技能大赛等重点工作,做好集中宣传。第三,依托“技能中国”、“世赛中国”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以及技工院校自媒体,做好日常宣传。第四,组织开展校园开放日、优秀校友见面会、技能大师进校园等活动,积极组织参与“中国大能手”等大型职业技能竞技节目,在社会上形成了广泛关注和支持技能人才工作的良好局面。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加大宣传工作力度,不断创新宣传方式,确保宣传效果深入人心。
四、关于您提出的两点建议
(一)关于教育部和人社部就职业教育问题建立良性畅通沟通协调机制的建议。为加强各级政府在职业教育发展中的统筹协调作用,国务院2004年建立了职业教育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各地也相应建立了职业教育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这一制度的建立,加强了政府对职业教育的统筹领导,促进了包括教育部和人社部在内的政府有关部门对职业教育工作的沟通与协调,是一个重要的体制创新。目前,教育部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职业教育管理上的分工是明确的,在实际工作中,两部门相互配合,共同推动职业教育发展。下一步,我们将创新各层次各类型职业教育模式,充分发挥职业教育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加强工作沟通协调,形成推动职业教育发展的合力。
(二)关于完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建议。2018年5月,国务院印发《关于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意见》(国发〔2018〕11号)。文件提出以下要求:一是建立培训机构自主选择开展政府补贴性培训、劳动者自主选择职业培训机构参加培训、政府提供资金支持和依法监管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二是以重大项目活动为载体,完善各类重点人群职业培训政策措施,大规模开展各类职业培训,实现职业培训规模的提升、质量提高和方式多元。三是加大资金投入和监督管理。各级人社部门积极与财政部门沟通,建立职业培训补贴资金的正常增长机制,推动各地提高职业培训补贴资金占就业补助资金的比例。
下一步,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完善配套政策。要健全完善培训就业联动、培训服务普惠、培训规范管理、培训资金保障、技能人才多元评价等配套政策。二是发挥企业主体作用。落实现有支持企业开展职工培训的各项政策,如职业培训补贴政策和失业保险基金支持参保职工技能提升培训政策等。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度。三是狠抓工作落实。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高度重视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履行好统筹协调职责,完善工作机制,强化督导检查和绩效评估。
感谢您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2018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