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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17823004/2018-00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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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单位|
  • 发文日期|
    2018年0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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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7062号建议的答复
  • 发文字号|
    人社建字〔2018〕155号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7062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8年08月17日 字体:[ ]

人社建字〔2018〕155号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民工技能培训的建议收悉,经商教育部、财政部,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政府给予资金支持,加大对机械汽车制造行业的农民技能工培训力度问题

  对于制造业而言,最关键、最积极的因素是人才。为帮助更多农民工成为制造业优秀人才,他们主要可以通过两个渠道提升技能,一是在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下同)接受职业教育,二是参加依托职业院校、企业和各类职业培训机构开展的职业技能培训。近年来,国家出台一系列政策支持先进制造业相关专业职业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

  在支持先进制造业相关专业职业教育方面。2015年以来,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精神,中央财政设立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专项,重点支持推动各地建立完善以促进改革和提高绩效为导向的高等职业院校生均拨款制度,引导高等职业院校深化办学机制和教育教学改革;支持各地中等职业学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提高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队伍素质等。中央专项资金主要按因素法进行分配,由省级按规定统筹安排使用,要求省级财政、教育部门在分配专项资金时,应当加大省级统筹力度,结合本地区年度教育重点工作,注重投入效益,防止项目过于分散,并向现代农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等国家亟需特需专业、以及技术技能积累和民族文化传承与创新方面的专业倾斜。

  在支持先进制造业人才培养方面。我部从2011年开始组织实施国家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要求适应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加快产业结构优化升级需要,培养造就一大批具有精湛技艺的高技能人才。截至2017年底,中央财政投入资金支持建设591个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743个技能大师工作室。2016年,我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开展公共实训基地建设工作,目标是建设一批以高级技能培训、新技能开发为主的省级大型公共实训基地,建设一批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和服务中高端产业发展需求的地市级综合型公共实训基地,建设一批服务当地主导产业的县级地方特色型公共实训基地。截至目前,中央财政已投入资金支持建设133个公共实训基地。

  在支持先进制造业企业开展职工培训方面。目前企业职工参加岗位技能培训、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技师和高级技师培训,失业保险参保职工参加培训获得初中高级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职工个人或企业都可以按规定享受职业培训补贴。2018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1号),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今年5月,国务院印发《关于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意见》(国发〔2018〕11号),要求以公共实训机构、职业院校、职业培训机构和行业企业为主要载体,以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创业创新培训为主要形式,构建资源充足、布局合理、结构优化、载体多元、方式科学的培训组织实施体系;明确企业培训主体地位,完善激励政策,支持企业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鼓励规模以上企业建立职业培训机构开展职工培训,并积极面向中小企业和社会承担培训任务;鼓励企业建设培训中心、职业院校、企业大学等。目前,各地已基本形成以职业院校和企业为培训主体、就业训练中心和职业培训机构为主要供给的培训机构体系。据统计,2017年,全国开展政府补贴性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898万人次;开展各级各类非学历教育岗位证书培训共计1375万人次。

  下一步,财政部将继续引导和支持地方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完善职业培训相关政策,发挥财政部门主动性,加强资金监督管理和使用效益,进一步支持技能技术人才培养。我部将指导各地根据需要,合理增设职业培训机构;会同相关部门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落实好职业培训相关补贴政策。教育部将继续支持和鼓励普通高校、职业院校和成人学校开放教育资源。

  二、关于强化校企合作问题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完善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我部大力推进技工院校工学一体化教学改革试点,2010年9月以来,分三批在全国180余所技工院校启动了汽车维修、焊接加工等32个专业的一体化课程教学改革试点工作。2015年,我部与财政部共同印发了《关于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试点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15〕127号),推行招工即招生、入企即入校、企校双师联合培养为主要内容的新型培训制度。截至2017年底,全国22个省(区、市)158家企业开展试点工作,约18万名职工参加了学徒培训,其中包括大量在岗农民工。今年以来,我部会同教育等部门印发《职业学校校企合作促进办法》(教职成〔2018〕1号),出台《关于贯彻落实〈职业学校校企合作促进办法〉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函〔2018〕23号),出版《校企双制  工学一体——校企合作工作指南》,指导各地将学校学习过程与企业工作过程相互融合,形成校企双制、工学一体的办学制度和培养模式。

  下一步,我部将指导各地技工院校和职业培训机构深化校企合作,提高培训实效。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帮助农民工实现技能成才、技能脱贫稳定就业。

    三、关于增强舆论引导,在全社会形成尊重农民工、尊重技术的良好氛围问题

    近年来,各级人社部门把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作为重点工作,通过多种渠道,大力宣传党和国家职业培训政策方针,深入解读支持农民工参加职业培训的制度措施。积极开展技能展示交流,组织开展好职业教育活动周、世界青年技能日、技能中国行等活动,宣传校企合作、技能竞赛、技艺传承等成果,提高职业技能培训吸引力。大力宣传优秀技能人才先进事迹,强化典型示范,突出导向作用,努力营造劳动光荣的社会风尚和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不断提高农民工参加培训的积极主动性。下一步,我部将指导各地完善职业培训工作宣传方式和内容,坚持工作重心下移,以街道(乡镇)、社区(行政村)为重点,通过多种宣传方式,努力提高农民工对职业技能培训政策和培训信息知晓度,营造技能人才成长良好氛围。

  今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意见》,明确要求提高高技能领军人才的社会待遇,鼓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研究探索对高技能领军人才在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等方面的支持政策;实施积分落户的城市要重点考虑高技能领军人才落户需求并放宽落户条件限制。提高技术工人待遇是一项长期的政治任务,也是我部作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政府主管部门的重要职责。下一步,我部将按照中央的要求,协调有关部门贯彻落实文件要求,推动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感谢您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2018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