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1月05日 加入收藏网站无障碍
  • 索  引  号|
    717823004/2018-00182
  • 分       类|
    ;
  • 发布单位|
  • 发文日期|
    2018年09月03日
  • 标       题|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6458号建议的答复
  • 发文字号|
    人社建字〔2018〕190号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6458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8年09月03日 字体:[ ]
 人社建字〔2018〕190号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一线技术工人队伍建设的建议收悉,经商教育部、财政部,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完善职业培训体系,提升培训质量问题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确定了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改革任务,党的十九大作出了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注重解决结构性就业矛盾的决策部署。2018年,李克强总理在国务院第5次常务会议上指出,建立并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以促进就业创业为目标,面向城乡全体劳动者提供贯穿学习和职业生涯全过程的终身职业技能培训,有利于缓解技能人才短缺的结构性矛盾、提高全要素生产率、推动经济迈上中高端。5月初,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意见》(国发〔2018〕11号,以下简称《意见》),这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进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指导性文件。文件提出坚持需求导向,立足于面向城乡全体劳动者提供普惠性、均等化的职业培训服务,在构建培训体系、深化机制体制改革、提升培训基础能力和加强工作保障等方面提出一系列政策措施。一是构建终身职业技能培训体系。要求完善终身职业技能培训政策和组织实施体系;围绕就业创业重点群体,广泛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充分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全面加强企业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适应产业转型升级需要,着力加强高技能人才培训;大力推进创业创新培训;强化工匠精神和职业素质培育。二是深化职业技能培训体制机制改革。提出建立职业技能培训市场化社会化发展机制,加大政府、企业、社会等各类培训资源优化整合力度,提高培训供给能力;建立技能人才多元评价机制,建立与国家职业资格制度相衔接、与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相适应的职业技能等级制度;建立职业技能培训质量评估监管机制,对培训机构、培训过程进行全方位监管;建立技能提升多渠道激励机制,支持劳动者凭技能提升待遇,建立健全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待遇相统一的激励机制。三是提升职业技能培训基础能力。提出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服务能力建设,创新培训内容和方式;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教学资源建设,加快职业标准开发工作;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基础平台建设,逐步形成覆盖全国的技能实训和创业实训网络。

  下一步,在贯彻落实《意见》中,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完善配套政策。加快建设职业技能培训市场化社会化发展机制、技能人才多元评价机制、职业技能培训质量评估监管机制、技能提升多渠道激励机制。相关部门要健全完善培训就业联动、培训服务普惠、培训规范管理、培训资金保障、技能人才多元评价等配套政策。二是发挥企业主体作用。落实现有支持企业开展职工培训的各项政策,如职业培训补贴政策和失业保险基金支持参保职工技能提升培训政策,支持企业开展岗前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等。全面推行“招工即招生、入企即入校、企校双师联合培养”的企业新型学徒制度,对企业新招用和转岗的技能岗位人员进行系统培训。三是狠抓工作落实。指导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履行好统筹协调职责,完善工作机制。大力实施培训行动计划。加强工作指导,强化督导检查和绩效评估,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让技能劳动者真正受益。

  二、关于加大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投入问题

  2015年以来,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精神,中央财政设立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专项,重点支持推动各地建立完善以促进改革和提高绩效为导向的高等职业院校生均拨款制度,引导高等职业院校深化办学机制和教育教学改革;支持各地中等职业学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提高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队伍素质等。中央专项资金主要按因素法进行分配,由省级按规定统筹安排使用,要求省级财政、教育部门在分配专项资金时,加大统筹力度,结合本地区年度职业教育重点工作,注重投入效益,防止项目过于分散,并向现代农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等国家亟需特需专业,以及技术技能积累和民族文化传承与创新方面的专业倾斜。

  2018年5月,国务院印发的《意见》强调做好职业培训公共财政保障。要求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加大投入力度,落实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政策,发挥好政府资金的引导和撬动作用。合理调整就业补助资金支出结构,保障培训补贴资金落实到位。加大对用于职业技能培训各项补贴资金的整合力度,提高使用效益。有条件的地区可安排经费,对职业技能培训教材开发、新职业研究、职业技能标准开发、师资培训、职业技能竞赛、评选表彰等基础工作给予支持。同时多渠道筹集经费。加大职业技能培训经费保障,建立政府、企业、社会多元投入机制,通过就业补助资金、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经费、社会捐助赞助、劳动者个人缴费等多种渠道筹集培训资金。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职业教育的捐赠,依照税法相关规定在税前扣除。对按国家有关规定参加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技师培训的企业在职职工,培训后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给予职工个人或企业一定标准的职业培训补贴。对承担项目制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给予一定标准的职业培训补贴。据统计,2017年全国职业培训补贴资金总计93亿元,较上年增长8.5亿元,同比增长10.1%。2017年人均职业培训补贴标准551元,比2016年的476元增长了15.8%。

  三、关于加大对工匠和劳模宣传问题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培育和弘扬工匠精神,作出一系列决策部署,中央宣传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总工会等有关部门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要求,着力营造劳动光荣的社会风尚和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近年来,我部通过组织开展技能中国行、职业教育活动周、世界青年技能日、技工院校弘扬工匠精神第一课等宣传活动,创建“技能中国”、“走基层、技校行”等宣传品牌,与央视合作开办“中国大能手”栏目,举办《匠心筑梦》大型文艺晚会,开设“技能中国”、“世赛中国”微信公众号,在中国青年报、劳动保障报开设专版,大力宣传中华技能大奖、世赛获奖选手等优秀技能人才,弘扬工匠精神,树立大国工匠等职业英雄,在社会上形成了广泛关注和支持技能人才工作的良好局面。

  下一步,我们将会同相关部门继续做好工匠宣传工作,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工匠文化环境。一是积极争取宣传系统的支持,在开展常规宣传基础上,探索建立由地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职业培训机构、技工院校等组成的宣传矩阵,并发挥技能大师微信交流群等即时通讯手段的优势,加大向企业、社会、职工宣传国家对技能人才培养政策的力度。二是组织劳模和工匠人才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用他们的干劲、闯劲、钻劲鼓舞更多的人,激励广大职工勤于创造、勇于奋斗、善于团结、敢于梦想,争做新时代的奋斗者。

  感谢您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2018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