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建字〔2019〕7号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优化高技能人才成长环境,推动高技能人才不断壮大的建议收悉,现就涉及我部职能的内容答复如下:
一、关于进一步提升职业教育办学质量
技工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和人力资源开发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为经济社会发展培养高素质技能人才的重要任务。技工院校是承担技工教育、职业培训、技能鉴定、竞赛集训、公共实训、就业服务等工作的综合性技工教育培训基地,是构建劳动者终身职业培训体系的重要载体和培养技能人才的重要平台。近年来,我部作为技工教育的主管部门,深入推动技工教育改革创新,重点开展以下工作:一是印发《深入推进技工院校与国有企业开展校企合作的若干意见》(人社部发〔2018〕62号)、《关于推进技工院校学生创业创新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18〕138号),编制《校企合作工作指南》,参与制定《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精神的通知》(人社部函〔2019〕37号),推动各项改革举措落实。二是举办中国技工教育图片展暨“7·15”世界青年技能日主题活动,举办全国第一届技工院校教师职业能力大赛,开展全国骨干技工院校校长高级研修活动和师资能力提升活动。三是颁布《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2018年版)》,召开技工院校一体化课程教学改革推进会以及技工教育和职业培训教材工作会。四是深入实施技能扶贫,印发《关于深入推进技能脱贫千校行动的实施意见》(人社部发〔2019〕2号),做好帮扶西藏技师学校建设工作。截至2018年底,全国共有技工院校2379所,当年招生128.5万人,在校生341.6万人,同比增长3.4万人,实现在校生人数三连增,技工院校生均规模达到1436人。2018年全国技工院校开展社会培训420.6万人次,是在校生数的1.2倍。
下一步,我们将围绕贯彻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推动健全职业教育制度体系,为企业培养符合需求的高技能人才后备梯队。具体工作包括:制订出台人社部大力支持职业教育发展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加大与各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力度,从技能人才培养、评价、选拔、使用、激励等各个环节全面推动,着力破解职业教育发展中面临的生源、经费、师资、校企合作等难题,形成有利于职业教育发展和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制度体系和社会环境。研究制定支持技工院校发展的政策措施。继续推动校企合作,制订出台深入推进技能脱贫千校行动、技工院校教师招聘、技工院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等政策文件。组织开展技工院校学生创业创新大赛,全面推进技工院校一体化课程教学改革,加强专业、教材和师资队伍建设。
二、关于优化高技能人才成长环境
2018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包括对高技能领军人才给予购(租)房、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家属就业帮扶等在内的照顾政策,进一步完善技术工人培养、评价、使用、激励、保障等措施,实现技高者多得、多劳者多得,增强技术工人获得感、荣誉感,激发技术工人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为推动《意见》的贯彻落实,我部于同年6月21日,会同国资委、全国总工会在北京召开中央企业贯彻落实提高技术工人待遇专题会议,交流中央企业在提高技术工人待遇上的经验做法,对中央企业贯彻落实《关于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意见》进行部署。此外,我部还印发《关于贯彻落实〈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意见〉精神的通知》(人社部发〔2018〕24号),对人社系统和人社部内各单位贯彻《意见》精神提出了具体要求。截至目前,全国已有27个省(区、市)出台了贯彻落实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实施意见或相关政策。2018年10月,我部印发了《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实施方案(2018—2020年)》(人社部发〔2018〕65号),从技能人才激励保障、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大力发展技工教育、深化技能人才评价制度改革、推动职业技能竞赛发展等方面着手,以做大做强高技能人才队伍为统领,坚持问题导向,立足特点、聚焦重点、打造亮点,聚合各方力量,聚集政策措施,全面加强技能人才培养、选拔、评价、使用、激励等工作,借机借势借力推动技能人才工作取得新的突破、再上新台阶。
下一步,我们将推动《意见》在地方、企业的贯彻落实,引导企业根据生产实际,提高一线技术工人的工资水平,让他们不断提高获得感、满足感。同时,着重加强对高技能人才事迹的宣传力度,充分发挥人民日报等中央媒体和“技能中国”等微信公众号、组织人事报、劳动保障报和中国青年报相关专版等宣传平台作用,深入开展“技能中国行”等主题宣传。重点做好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世赛金牌选手等优秀技能人才的宣传报道工作,进一步在全社会营造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氛围。
感谢您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2019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