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建字〔2019〕101号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技工院校的扶持力度的建议收悉,经商财政部、国资委,现答复如下:
一、技工教育工作进展情况
技工院校是由建国初期为解决失业青年就业问题而举办的技能培训学校发展而来,是培养技术工人的专门学校。近年来,技工院校坚持以促进就业和服务经济发展为宗旨,以培养一线技术工人为目标,把校企合作作为基本办学制度,坚持高端引领、多元办学、内涵发展,已发展成为承担技工教育、职业培训、鉴定竞赛等工作的技能人才综合培养基地,办学特色鲜明,就业率一直保持在97%以上,深受企业欢迎。截至2018年底,全国共有技工院校2379所,在校生341万人,2018年开展各类职业培训421万人次。当前,技工院校存在招生难、吸引力不强等问题,在学校待遇、毕业生待遇、资金投入等方面还需进一步加大政策支持力度。2014年,国务院召开职业教育工作会议,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要求,我部制定出台了《关于推进技工院校改革创新的若干意见》和《技工教育“十三五”规划》。2019年,国务院出台《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我部及时出台了《关于贯彻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精神的通知》。
下一步,我部将继续坚持以促进就业、服务发展为导向,以适应市场需求为目标,以提高职业技能为核心,以立德树人和培养职业精神为根本,推动技工院校新一轮改革创新。
二、关于要加快人们观念的转变,形成职业技能人才的吸引力
近几年,我们积极营造“人人崇尚技能、人人争当工匠”的良好氛围,加快人们真正了解“工匠精神”和认识“大国工匠”,在社会上引起了广泛关注。一是组织宣传。2015年起,我部和教育部等九部门通过举办“职业教育活动周”,激发广大青年学习职业技能的热情和动力。我部自2016年起连续五年组织世界青年技能日宣传活动。同时,我部组织开展技能中国行、技工院校弘扬“工匠精神”开学第一课等宣传活动。二是树立品牌。创建“走基层、技校行”等宣传品牌,与央视合作开办“中国大能手”栏目,开设“技能中国”、“世赛中国”微信公众号,在中国劳动保障报开设专版,大力宣传中华技能大奖、世赛获奖选手等优秀技能人才,树立大国工匠等职业英雄。三是增强荣誉感。通过积极推荐技能人才中的先进模范人物作为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人选,增强了技能人才的政治荣誉感。同时,积极推荐优秀技能人才申报各级荣誉称号,通过鼓励中央企业用高技能人才名字命名班组、工作室等方式,提高企业高技能人才影响力。
下一步,我们将加大向企业、社会、职工宣传国家对技能人才培养政策的力度,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在全社会进一步营造尊重劳动、崇尚技能的社会氛围,提高对技能人才的吸引力。
三、加大对技工院校的资金支持,特别是对西部贫困地区技工学校的支持力度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近年来,中央财政支持实施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引导和支持地方不断加大投入力度,推动包括技工院校在内的职业教育发展。一是建立完善中职学校生均拨款制度。2015年11月,财政部、教育部和我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建立完善中等职业学校生均拨款制度的指导意见》(财教〔2015〕448号),明确地方是建立完善中职学校生均拨款制度的责任主体,中央财政通过“以奖代补”方式引导地方加大投入、完善拨款制度,覆盖全部所属独立设置的公办中职学校(包括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以及高等职业学院附属中专班。二是支持实施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2015年,中央财政整合设立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专项资金,重点支持推动各地建立完善以促进改革和提高绩效为导向的高等职业院校生均拨款制度、支持各地中等职业学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提高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队伍素质等。2019年,中央财政安排资金237亿元,比2018年增加约50亿元。同时,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专项资金向困难地区和薄弱环节倾斜,特别是“三区三州”以及“三区三州”之外的其他深度贫困地区,增量资金重点支持。同时指导省级财政加大统筹力度,加大贫困地区的投入力度。三是建立健全国家助学体系。自2012年秋季学期起,中职免学费政策范围扩大到所有农村学生,即:对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除外),同时中职国家助学金资助范围调整为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2019年中央财政安排中职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补助资金181.9亿元,其中技工院校34亿元。同时,向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倾斜,为进一步减轻贫困地区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家庭经济负担,六盘山区等11个连片特困地区和西藏、四省藏区、新疆南疆四地州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学生全部享受国家助学金。上述政策均将符合条件的技工院校或学生纳入支持范围。
下一步,我部要指导各地人社部门加强与财政、教育部门沟通协调,认真落实中职生均拨款等各项支持政策。同时,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完善西部贫困地区技工院校发展相关政策,进一步支持西部技工院校发展。
四、关于国家应出台政策支持校企合作培养技能人才模式
校企合作是技工院校的基本办学制度。2017年7月,我部与国资委等六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国有企业办教育医疗机构深化改革的指导意见》(国资发改革〔2017〕134号),该文件鼓励通过整合资源的方式,继续发挥国有企业职业教育重要办学主体作用,对与企业发展密切相关、产教融合且确需保留的企业办职业院校,由国有企业集团公司或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进行资源优化整合,探索集中运营、专业化管理。2017年底,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95号),对加强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工作提出明确要求。2018年2月份,我部、教育部等六部门联合印发《职业学校校企合作促进办法》(教职成〔2018〕1号),进一步明确了校企合作的实施主体、合作形式和促进措施等内容,并在促进措施方面对政府部门、行业企业和学校分别提出要求。2018年3月,我部结合技工院校工作实际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职业学校校企合作促进办法〉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函〔2018〕23号)。2018年9月,我部、国务院国资委联合印发了《关于深入推进技工院校与国有企业开展校企合作的若干意见》(人社部发〔2018〕62号),对技工院校和国有企业开展校企合作提出工作要求。同时,我部会同财政部出台了《关于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的意见》(人社部发〔2018〕66号),在全国各类企业全面推行“招工即招生、入企即入校、企校双师联合培养”的新型学徒制,形成政府、企业和培训机构发挥各自优势、协同推进人才培养的良好工作格局。从今年起到2020年底力争培训50万以上企业新型学徒。2021年起,继续加大工作力度,力争每年培训企业新型学徒50万人左右。
下一步,我们将指导地方抓好上述政策的贯彻落实,将校企合作打造成技工院校的亮点和品牌,不断提高技工院校人才培养质量。
感谢您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2019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