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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17823004/2019-00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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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单位|
  • 发文日期|
    2019年07月31日
  • 标       题|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2081号建议的答复
  • 发文字号|
    人社建字〔2019〕106号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2081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9年07月31日 字体:[ ]

人社建字〔2019106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资金多渠道筹措力度,增强技工教育发展经费保障的建议收悉,经商财政部,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技工教育工作进展情况

技工院校是由建国初期为解决失业青年就业问题而举办的技能培训学校发展而来,是培养技术工人的专门学校。近年来,技工院校坚持以促进就业和服务经济发展为宗旨,以培养一线技术工人为目标,把校企合作作为基本办学制度,坚持高端引领、多元办学、内涵发展,已发展成为承担技工教育、职业培训、鉴定竞赛等工作的技能人才综合培养基地,办学特色鲜明,就业率一直保持在97%以上,深受企业欢迎。截至2018年底,全国共有技工院校2379所,在校生341万人,2018年开展各类职业培训421万人次。当前,技工院校存在招生难、吸引力不强等问题,在学校待遇、毕业生待遇、资金投入等方面还需进一步加大政策支持力度。2014年,国务院召开职业教育工作会议,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要求,我部制定出台了《关于推进技工院校改革创新的若干意见》和《技工教育“十三五”规划》。2019年,国务院出台《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

下一步,我部将全力抓好《技工教育“十三五”规划》的贯彻落实,坚持以促进就业、服务发展为导向,以适应市场需求为目标,以提高职业技能为核心,以立德树人和培养职业精神为根本,推动技工院校新一轮改革创新。

二、关于加大就业补助资金对就业技能培训的资金扶持力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不断加大促进就业创业资金支持力度,2018年,中央财政下达地方就业补助资金预算468.8亿元,较上年增加30亿元,增长7%2019年,中央财政下达地方就业补助资金538.8亿元,较上年增加70亿元,增长15%。此外,按照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相关要求,从失业保险基金结余中拿出1000亿元,用于职工技能提升和转岗转业培训。根据《就业促进法》和《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考虑到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平台建设情况、失业人员结构等方面均存在差异,各地可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和资金使用情况,将就业补助资金统筹用于各项就业创业服务补助,自行确定其中用于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建设补助和就业技能培训补贴的支出。中央不宜统一做出规定,否则可能导致各地就业补助资金安排与实际工作需要不符,影响资金使用效益。

下一步,我部要继续指导各地人社部门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协调,合理调整就业补助资金支出结构,提高使用效益,加大对职业技能培训的资金扶持力度。

三、关于发挥失业保险基金存量资金效能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根据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部署,我部会同财政部参与起草并报送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20192021年)》(国办发〔201924号),全面提升劳动者职业技能水平和就业创业能力。其中明确要求地方各级政府要加大资金支持和筹集整合力度,将一定比例的就业补助资金、地方人才经费和行业产业发展经费中用于职业技能培训的资金,以及从失业保险基金结余中拿出的1000亿元,统筹用于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各地拟用于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的失业保险基金结余在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中单独建立“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用于职工等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实行分账核算、专款专用。

下一步,我部将会同财政部认真贯彻落实国办发〔201924号文件相关要求,推动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进一步发挥失业保险基金防失业、促就业作用。

四、关于加大对技工教育发展的资金支持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近年来,中央财政支持实施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引导和支持地方不断加大投入力度,推动包括技工院校在内的职业教育发展,其中就业补助资金以支持技工院校开展校企联合培训等方式,支持技工院校发展。一是建立完善中职学校生均拨款制度。201511月,财政部、教育部和我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建立完善中等职业学校生均拨款制度的指导意见》(财教〔2015448号),明确地方是建立完善中职学校生均拨款制度的责任主体,中央财政通过“以奖代补”方式引导地方加大投入、完善拨款制度,覆盖全部所属独立设置的公办中职学校(包括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以及高等职业学院附属中专班。二是支持实施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2015年,中央财政整合设立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专项资金,重点支持推动各地建立完善以促进改革和提高绩效为导向的高等职业院校生均拨款制度、支持各地中等职业学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提高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队伍素质等。2019年,中央财政安排资金237亿元,比2018年增加约50亿元。三是建立健全国家助学体系。自2012年秋季学期起,中职免学费政策范围扩大到所有农村学生,即:对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除外)。2019年中央财政安排中职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补助资金181.9亿元,其中技工院校34亿元。四是加大对企业职工技能培训的支持力度。对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等人员就业并开展岗位技能培训,和按国家有关规定参加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技师培训的企业在职职工,按规定给予一定标准的职业培训补贴;对企业在岗职工参加技师培训、高级技师培训的,给与一定标准的培训补贴;对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和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按规定给予一定标准的补助。同时,对新增岗位吸纳去产能分流人员的单位,可按规定给予企业吸纳就业扶持政策。

下一步,我部要指导各地人社部门加强与财政、教育部门沟通协调,认真落实中职生均拨款等各项支持政策,加大就业补助资金和失业保险基金管理力度,完善支出结构,提升资金使用效益。

感谢您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2019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