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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17823004/2019-00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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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单位|
  • 发文日期|
    2019年09月04日
  • 标       题|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2990号建议的答复
  • 发文字号|
    人社建字〔2019〕156号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2990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9年09月04日 字体:[ ]

人社建字〔2019156

 

您提出的关于有效化解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矛盾的建议收悉,经商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现答复如下: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近年来,我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会同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部际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积极采取措施,加大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工作力度。特别是20161月,我部提请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号),提出了综合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各项措施,为从根本上治理欠薪做出了全面的制度性安排。一是建立完善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工资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等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长效机制。二是进一步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日常执法力度,并在每年年底联合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行动。三是加强劳动保障监察行政执法与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的司法联动,有效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行为。四是加强对欠薪违法行为的失信惩戒力度。定期公布重大欠薪违法案件和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使拖欠工资的失信企业在全国“一处违法、处处受限”。五是切实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完善部门协调机制,对省级政府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进行考核,层层传导压力。

经过多年持续努力,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易发、多发的态势得到有效遏制,全国查处拖欠工资的案件数量、涉及的劳动者人数和欠薪金额逐年下降。2018年,各地人社部门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查处欠薪违法案件8.6万件,为168.9万名劳动者追发工资等待遇160.4亿元,比上年分别下降了39.4%45.3%35.8%。但是如您所指出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部分行业特别是工程建设领域欠薪问题仍较突出,侵害了广大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事件和极端事件的风险依然存在,影响了社会稳定。

一、关于严格项目审批管理,从源头上保障项目建设资金

您提出的严格项目审批、加强财政评审、规范资金监管、建立工程支付担保制度等建议,是从源头上防止因拖欠工程款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重要措施。2017年,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联合下发《关于优先解决政府工程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通知》,要求各地加强政府工程项目审批和建设管理,严格审查政府工程项目资金来源和筹措方式,建设资金不落实的项目不予审批。对长期拖欠工程款的单位,不得批准新项目开工。201971日施行的《政府投资条例》作出明确规定,政府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保落实到位,政府投资项目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日前,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工程担保制度的指导意见》,提出加快推进投标担保、履约担保、工程质量保证担保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担保等制度。

下一步,财政、发展改革等部门将继续把建设资金支付情况作为项目稽查、检查的重要内容,督促建设单位依法履行合同,及时足额支付工程款,确保政府投资工程建设资金按时足额拨付。

二、关于加大欠薪违法行为的信用惩戒力度

正如您所说,失信惩戒是社会治理的重要方式。目前,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建立的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已与44个部门、全国各省区市实现互联互通,归集共享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红黑名单”等信用信息,覆盖了建筑工程、加工制造、餐饮服务等易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重点行业,为信用监管提供了信息化支撑。近年,我部制定出台了《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办法》、《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并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等30个部门联合签署印发《关于对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用人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明确了30条联合惩戒措施。2018年,各级人社部门共公布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2923件、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728件。

下一步,我部将进一步完善信用惩戒机制,继续加大对欠薪违法行为的社会公布力度,对符合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企业和有关个人,做到“应列尽列、及时列入”。

三、关于完善农民工权益保护的法律机制

制定《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已列入国务院2019年立法工作计划,目前,正加快推进立法工作。通过立法,拟将行之有效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政策措施上升为法律规定,进一步规范企业工资支付行为,加大对拖欠工资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20194月,司法部下发《关于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认真做好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有关工作的意见》(司发〔20192号),提出从加强行政立法、行政执法、公共法律服务等方面采取措施,形成普法守法、法律援助、法律服务、执法司法对保障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的全过程、全时空覆盖。截至目前,司法部在全国遴选了922名律师、公证员、法律援助工作者等法律服务人员组成驻场法律服务团队,为农民工提供及时、权威的法律咨询服务。

下一步,我部将会同司法部继续做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的立法工作。在条例出台后,加大宣传贯彻力度,依法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各项制度措施。

四、关于完善纠纷解决机制和畅通农民工维权渠道,加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法律法规的宣传

为及时化解纠纷,加强涉及农民工工资问题劳动争议处理工作,各地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机构开通农民工争议处理“绿色通道”,建立快立、快调、快审、快结机制,符合规定的工资争议案件依法简易处理,减少当事人维权成本,缩短案件处理周期。为进一步畅通农民工维权渠道,20196月,我部开通“根治欠薪进行时”专栏,公布各地省、市两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举报投诉电话。同时,公众还可通过我部官方网站提供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线索,对群众反映强烈、带有普遍性的重要问题线索进行实地督办,经查证属实、较为典型的问题,予以公开曝光、严肃处理。一直以来,我部十分重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宣传,定期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组织全国性集中宣传活动,宣传治理欠薪问题的政策法规、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发布重大欠薪违法案件,对欠薪违法行为形成强有力的震慑。

下一步,我部将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护薪行动”,依法及时处理欠薪争议案件,进一步加强裁审衔接,提高裁决效率。同时,加大宣传声势,提升宣传效果,全面反映根治欠薪工作的政策措施、工作成效和典型经验,为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感谢您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2019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