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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717823004/2020-00226
  • 分       类|
    建议提案办理;建议答复;其他公文
  • 发布单位|
    农民工工作司
  • 发文日期|
    2020年09月18日
  • 标       题|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3785号建议的答复
  • 发文字号|
    人社建字〔2020〕18号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3785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0年09月18日 字体:[ ]

人社建字〔2020〕18号

 

您提出的关于实施乡村振兴中的人才培留计划的建议收悉,现就涉及我部职能的内容答复如下:

一、关于开发岗位重点面向高校毕业生招募问题

2006年以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中央组织部、教育部、财政部等部门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聚焦基层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对人才的需求,每年选派一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扶贫等领域服务。截至2019年底,累计选派39万名高校毕业生到基层服务,其中相当一部分人员服务期满后继续扎根基层工作,成长为推动基层公共教育、农业农村、医疗卫生、公共管理等事业发展的中坚力量。您提出开发一批基层公共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农业技术等基层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重点面向高校毕业生进行招募的建议,对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具有推动作用。下一步,我部将继续会同有关部门深入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紧贴基层人才需求实际,选派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

二、关于支持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和创新创业问题

引导高校毕业生等各类人才到基层就业创业,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智力支撑。党中央、国务院对此高度重视,出台了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等一系列文件。今年,国务院办公厅出台《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强化稳就业举措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0〕6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就业创业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53号)、《关于进一步推动返乡入乡创业工作的意见》(人社部发〔2019〕129号)等,完善政策措施,健全服务体系,引导高校毕业生等人才到基层一线就业创业。一是支持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对高校毕业生到中西部地区、艰苦边远地区等县以下单位就业的,给予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高定工资待遇,放宽职称评审条件,享受津贴补贴倾斜等。开发基层岗位,鼓励高校毕业生围绕社区服务需求就业创业,支持社区服务类企业、社会组织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或组织见习,社区工作者队伍出现空缺岗位优先招用高校毕业生。完善政府购买社区服务政策措施,培育发展各类城乡社区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服务机构,通过服务供给增加带动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二是鼓励高校毕业生创业创新。对高校毕业生创业符合条件的,给予税费减免、一次性创业补贴,提供创业担保贷款,今年将贷款额度从15万元提高到20万元。加大场地支持,推动政府投资开发的创业孵化基地等创业载体安排一定比例场地,免费向高校毕业生提供。加强创业服务,为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创业提供政策咨询、项目开发、融资服务、跟踪扶持等“一条龙”服务。三是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我部会同有关部门于2019年起实施“三年百万青年见习计划”,对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失业青年提供3-12个月的见习机会,对吸纳见习的单位给予见习补贴支持,鼓励见习期满后用人单位留用见习生。今年又出台进一步加强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扩大就业见习规模,增设民营企业、国有企业、政府投资项目、科研项目等领域见习岗位,增强见习吸引力。对受疫情影响见习中断的,相应延长补贴期限。下一步,我部将继续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好相关政策措施,建立健全长效机制,鼓励更多高校毕业生投身基层发展,实现成长成才,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人才支持,助力乡村振兴。

三、关于加强农村专业人才培育问题

2011年以来,依托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我部每年支持有关部门和地区根据乡村振兴实际需求,开展乡村振兴战略相关国家级高级研修项目。2018年我部支持有关地方和部门开展了“文化传承与乡村振兴”、“大数据业务与振兴乡村经济”、“乡村振兴战略重点问题研究”等多项高级研修项目。2019年按照人社领域脱贫攻坚工作部署要求,高级研修项目计划中单列50期扶贫开发专项,专门支持以服务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农业科技为主题或在艰苦边远贫困地区举办的国家级高级研修项目。下一步,我部将按照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总体要求,继续深入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不断加大包括乡村人才在内的各类人力资源开发力度,为乡村振兴发展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感谢您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2020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