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1月05日 加入收藏网站无障碍
  • 索  引  号|
    717823004/2020-00231
  • 分       类|
    建议提案办理;建议答复;其他公文
  • 发布单位|
    失业保险司
  • 发文日期|
    2020年09月18日
  • 标       题|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3412号建议的答复
  • 发文字号|
    人社建字〔2020〕28号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3412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0年09月18日 字体:[ ]

人社建字〔2020〕28号

 

您提出的关于失业金申领发放的建议收悉,经商财政部,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尽快出台全国统一的政策法规

目前,失业保险领域已建立起了相对完整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体系,包括社会保险法、《失业保险条例》、《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另外,为充分发挥失业保险保生活、防失业、促就业功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还出台了失业保险相关政策措施。为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快推进线上申领失业保险金,确保失业人员应保尽保、应发尽发重要指示精神,畅通失业保险金申领渠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积极推进失业保险金“畅通领、安全办”,出台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失业保险金“畅通领、安全办”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4号),规定放宽申领期限,减少证明材料,优化经办流程,取消各种附加条件,加速推进线上申领失业保险金。目前现场申领失业保险待遇渠道畅通,申领手续简便,程序规范;所有地市都已实现网上申领,失业保险金和失业补助金申领服务全国统一入口也于6月30日上线运行。

下一步,我们将加快研究制定和完善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政策,畅通转移接续渠道,保障失业人员及时获得失业保障。

二、关于失业保险金标准确定

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是失业保险制度的基本功能。社会保险法规定,“国家建立失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失业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失业保险金的标准,按照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水平,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在当前的形势下,应当认真落实中央“六保”任务要求,保障好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主要考虑:一是失业风险加大。2018年以来,受中美经贸摩擦、经济下行等多重因素影响,我国就业工作稳中承压。今年以来,受新冠肺炎疫情冲击,部分行业企业停工停产,调查失业率明显上升。二是物价水平提高。今年上半年全国CPI同比上涨22%,加大了失业人员生活压力。三是失业保险待遇不宜与退休待遇作比较。失业人员与退休人员年龄层次不同,在保障自身生活的同时,背负更多的赡养老人、抚养孩子等家庭责任,生活压力较重,同时面临再就业压力,失业保险金最长领取24个月,而退休待遇可一直领取。四是失业保障水平总体不高。失业保险金平均水平约是私营企业平均工资的30%,是非私营企业平均工资的20%,不会造成失业人员对失业保险金的依赖。综上,为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确保社会稳定,不宜在法律法规之外对失业保险金上限再做限制。

下一步,我们将加强对失业保险金标准的研究,并在《失业保险条例》修订工作中,统筹考虑您所提意见建议和国际经验,合理制定失业保险金相关规定。

三、关于尽快实现数据资源共享

今年我部出台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失业保险金“畅通领、安全办”的通知》要求各级人社部门要把好失业保险基金安全关,定期对统筹地区领金人员信息比对核查,打击冒领、骗领失业保险金等违规行为。同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开发了部级比对查询系统,指导各地依托部级系统,针对领金人员参加失业保险、领取养老保险金、重复领取失业保险金及死亡等四类违规领取失业保险金问题,识别疑似情形,防范基金风险。

四、关于提高失业保险统筹层次

推进失业保险基金省级统筹是增强资金支付能力,保障失业保险各项政策全面落实的重要举措。社会保险法规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逐步实行全国统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逐步实行省级统筹,具体时间、步骤由国务院规定。《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失业保险基金在直辖市和设区的市实行全市统筹,其他地区的统筹层次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规定。同时明确省、自治区可以建立失业保险调剂金。目前,北京、天津、上海、西藏和青海5个省份已实现省级统收统支,新疆兵团于7月份起实施兵团级统收统支,15个省份实行市级统筹,10个省份市县统筹并存,1个省份实行县级统筹。同时,各地普遍建立省级调剂金,调剂金比例3%-50%不等,基本可以保障各项惠企利民政策在统筹地区内落实。

各地统筹层次现状虽基本符合法律法规要求,但确实存在统筹层次偏低问题,为进一步提高基金共济能力,2019年9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财政部、税务总局印发《关于失业保险基金省级统筹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95号),提出力争在2023年底前全面实现省级统筹。文件下发后,通过政策解读、实地调研、工作调度、重点督导等多种方式指导各地加快工作进度。但受限于突发疫情影响、基金管理体制、经办机构设置、信息系统建设等因素,各地在推进省级统筹过程中还有些重点难点问题需要解决,全面实现省级统筹还需要一段时间。

下一步,我们将加大督导力度,指导地方充分发挥省级调剂金作用,提高调剂金比例,同时分批分步推进各地实现基金省级统筹,在更大范围内统一政策,调剂基金余缺,充分发挥失业保险“保生活、防失业、促就业”功能作用。

感谢您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2020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