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1月05日 加入收藏网站无障碍
  • 索  引  号|
    717823004/2020-00033
  • 分       类|
    建议提案办理;建议答复;其他公文
  • 发布单位|
    就业促进司
  • 发文日期|
    2020年11月10日
  • 标       题|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5009号建议的答复
  • 发文字号|
    人社建字〔2020〕184号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5009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0年11月10日 字体:[ ]

人社建字〔2020〕184号

 

您提出的关于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升学途径,减轻就业升学压力的建议收悉,现就涉及我部职能的内容答复如下:

如您所述,今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高校毕业生就业面临更大压力。如何拓宽渠道减轻就业压力,尤其加强对特殊群体的就业保障,是促进毕业生就业、保障改善民生、保持社会大局稳定的重要内容。党中央、国务院对此高度重视,把就业摆在“六稳”“六保”之首,把高校毕业生就业作为就业工作的重中之重。国务院出台《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强化稳就业举措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0〕6号)、《关于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的意见》(国办发〔2020〕27号),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有关部门强化政策供给、服务保障、平台支持,千方百计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

一、关于整体加大高校毕业生就业支持力度

我部依托国务院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协调机制,协同各有关部门推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制定、服务协同、工作落实,实施就业优先政策,积极调动多方力量,努力拓宽高校毕业生市场化社会化就业渠道。

一是扩大企业吸纳规模。实施阶段性减免、缓缴养老、失业、工伤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减轻企业负担,预计全年为企业减费1.6万亿元,以稳企业、稳岗位稳住高校毕业生就业基本盘。激励中小微企业更多吸纳就业,对中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对小微企业招收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给予社会保险补贴。推动国有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今明两年连续扩大招聘高校毕业生规模。

二是扩大基层就业规模。出台《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就业创业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53号)、《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7号),拓宽社区就业渠道,扩大事业单位招聘规模,今明两年事业单位空缺岗位主要用于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扩充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县级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招聘。扩大基层服务项目招募规模,“三支一扶”计划从2.7万人增加到3.2万人。

三是扩大就业见习规模。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函〔2020〕66号),组织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失业青年参加见习,拓展民营企业、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政府投资项目、科研项目见习岗位,增强见习吸引力,多渠道搭建见习对接平台,确保有需要的毕业生都能获得见习机会。给予见习单位补贴支持,对因疫情影响见习中断的,相应延长补贴期限。

四是加大创业政策扶持。对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将创业担保贷款额度提高至20万元,对10万元以下的免除反担保。推动政府投资开发的创业孵化基地等创业载体安排一定比例场地,免费向毕业生提供。为毕业生提供针对性创业培训,实施咨询辅导、项目开发、跟踪扶持等“一条龙”创业服务。取消涉及灵活就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落实税收优惠、社会保险补贴等政策,支持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非全日制就业和平台就业。

五是积极促进人岗匹配。实施百日千万网络招聘、大中城市联合招聘、民营企业招聘月等活动,发布毕业生岗位需求超千万人次。启动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推进行动,推出“就业在线”“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平台”,发布职业指导“云课堂”,上线未就业毕业生求职登记小程序,常态化提供岗位信息、职业指导、创业展示、求职登记等服务。启动实施百日免费线上培训、百万青年技能培训行动,着力开展新职业培训,支持毕业生提升技术技能。

下一步,我们将坚持市场主导、政府促进、人才培养相结合,加强部门协同、资源统筹,积极开发更多适合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岗位,健全覆盖全程的就业创业服务体系,更好促进毕业生多渠道就业创业。

二、关于对重点区域和特殊群体提供更灵活的就业政策和更精准的指导服务

针对部分重点地区和毕业生群体因疫情影响导致求职面临更多困难,我部会同有关部门,在普惠性就业扶持举措基础上,又制定出台了有针对性的专项帮扶措施。

(一)对湖北高校和湖北籍毕业生提供就业倾斜支持。出台《关于加大湖北地区和湖北籍劳动者就业支持力度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46号),实施系列专项帮扶举措。一是给予政策倾斜。对湖北省高校及湖北籍2020届毕业生给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共发放补贴超过6亿元。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中央财政补助名额向湖北倾斜,今年湖北省计划招募2000人,同比增加近34%。湖北各级事业单位的空缺岗位今明两年可专项招聘湖北高校及湖北籍高校毕业生。二是组织定向送岗。联合有关部门和市场主体,开展湖北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专项行动,发布岗位需求超过80万个,在线接收简历34万份,推出系列公益直播招聘、职业指导直播课。许多省份都举办了专门面向湖北高校和本地湖北籍毕业生的专场招聘,如山东省联合湖北省、黄冈市举办“就业见真情 鲁鄂一家亲”湖北籍大学生线下专场招聘会,提供岗位上万个。三是加强权益维护。规范招聘行为,要求各类用人单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拟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信息、招用人员过程中,不得限制、禁止湖北籍务工人员应聘或提高录用标准。

(二)对困难毕业生实施就业援助服务。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帮扶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函〔2020〕75号),多措并举帮扶贫困家庭毕业生就业。一是提供针对性就业援助。将家庭贫困、残疾毕业生、就业困难的少数民族毕业生作为就业帮扶重点,指导各地建立专门台账,落实“一对一”帮扶举措,优先推荐就业岗位,对其中通过市场化方式确实难以实现就业的,按规定利用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二是组织专场招聘。在大中城市联合招聘高校毕业生活动中,面向“三区三州”深度贫困地区毕业生上门送岗位、送指导。举办中央企业面向西藏青海新疆高校毕业生专场招聘活动。组织职业指导师、心理咨询师,对有特殊困难的毕业生提供心理指导,疏导求职焦虑情绪。三是加强重点帮扶。将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52个未摘帽贫困县毕业生作为就业援助重点对象,实施结对帮扶、包干到人。有关基层服务项目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事业单位可拿出一定数量的岗位招聘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

(三)对出国留学受阻需要求职的毕业生提供就业服务。将这部分毕业生纳入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对有求职需要的提供岗位信息,对希望提升技能的开展职业培训,对需要增加经验的提供就业见习,对有志创业的提供创业服务。上述毕业生符合条件的,可享受就业创业扶持政策。

下一步,我们将建立健全覆盖就业创业全过程的帮扶机制,对特殊群体重点关注、重点推荐、重点服务,完善精细化差异化帮扶举措,使有就业意愿的毕业生都能实现就业,或参加到见习、培训等就业准备活动中。

感谢您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2020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