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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717823004/2020-00036
  • 分       类|
    建议提案办理;建议答复;其他公文
  • 发布单位|
    就业促进司
  • 发文日期|
    2020年10月30日
  • 标       题|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8129号建议的答复
  • 发文字号|
    人社建字〔2020〕187号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8129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0年10月30日 字体:[ ]

人社建字〔2020〕187号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大学生就业创业的建议收悉,经商教育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国资委,现答复如下:

就业是最大的民生。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将就业摆在“六稳”“六保”首位,将高校毕业生就业作为重中之重,制定出台一系列支持毕业生就业的政策措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有关部门积极采取措施,努力对冲疫情影响,加力政策供给、平台搭建、服务布局,畅通市场化社会化就业渠道,全力促进毕业生就业。

一、关于适当放宽服务行业准入标准

疫情对产业发展既是挑战也是机遇。一些传统行业受冲击较大,而智能制造、在线教育、医疗健康等新兴产业展现出强大成长潜力,成为当前就业增长的重要渠道,也是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重要领域。国家对此高度重视,今年5月,党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要求大幅放宽服务业领域市场准入,向社会资本释放更大发展空间。国务院办公厅出台《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0〕24号),要求围绕工程建设、教育、医疗、体育等领域,集中清理有关部门和地方在市场准入方面对企业资质、资金、股比、人员、场所等设置的不合理条件,列出台账并逐项明确解决措施、责任主体和完成时限。

相关部门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推动进一步降低相关行业准入门槛。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压缩企业开办时限,推进“证照分离”,着力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加强货币信贷政策支持,引导金融机构完善服务初创期、科创型企业全生命周期的产品体系和内部组织机制,加大“双创”相关领域金融资源投入,促进产业升级创新,吸纳更多毕业生就业;实施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和护士、兽医等9类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降低相关行业毕业生就业门槛。下一步,我们将继续会同相关部门加大减负清障力度,强化政策支持,为服务业行业发展和毕业生等劳动者求职营造宽松便捷的准入环境。

二、关于加大就业奖补力度

就业政策是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重要保障。国家出台了一系列促进毕业生就业的支持政策,今年又出台应对疫情影响稳就业新政,促进毕业生多渠道就业。

一是激励中小微企业吸纳就业。对小微企业招收离校2年内未就业毕业生的,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对中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的,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加大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创新普惠小微贷款延期支持工具和信用贷款支持计划,帮助小微企业延缓存量债务偿付压力,支持更多小微企业获得无抵押无担保的纯信用贷款,并要求获得政策支持的企业承诺保持就业岗位基本稳定,稳住毕业生就业岗位。

二是扩大国企招聘规模。督促国有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今明两年连续扩大高校毕业生招聘规模。实施抗疫稳岗扩就业“国聘行动”,组织中央企业、地方国有企业、知名民营企业为毕业生等重点群体提供近140万个岗位。

三是鼓励引导到基层就业。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按规定给予学费补偿和贷款代偿,高定工资标准,放宽职称评审条件。相关部门还专门实施“三支一扶”“特岗教师”等基层服务项目,毕业生服务期满可享受考研加分、定向招录等政策。

与此同时,针对今年疫情影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等加大线上服务力度,组织开展了“百日千万网络招聘专项行动”“24365高校校园网络招聘服务活动”等系列线上招聘活动,开设高校毕业生招聘专区,推出互联网、电商等行业专场招聘,为毕业生求职搭建对接平台。近期人社部还专门上线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平台,开设岗位速递、就业见习、创业展示、求职登记等8个服务专栏,提供常态化不间断就业服务,满足毕业生不同就业创业需求。

下一步,人社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完善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支持政策,创新丰富线上就业服务,更好助力高校毕业生求职和企业招聘。

三、关于助力大学生创业创新

大学生富有想象力和激情,是创新创业的有生力量。国家将支持大学生创业作为扩大就业的重要方向,倾斜政策服务资源,提供全方位支持。

一是加大融资支持。中央财政出资设立了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各地也纷纷设立产业引导基金、创业投资基金等,支持毕业生等各类群体创业创新。同时,降低创业担保贷款申请门槛,将毕业生个人贷款最高额度增加至20万元,合伙创业的还可适当提高额度,对10万元以下的免除反担保。截至二季度末,高校毕业生创业担保贷款余额58.2亿元,同比增长38.2%。对创业毕业生提供一次性创业补贴,多数省份补贴金额在5000元左右。

二是强化政策保障。出台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措施,大幅放宽享受标准并加大优惠力度,提高小型微利企业的有关标准,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上限由100万元提高至300万元,从业人数上限由100人提高至300人,资产总额上限由3000万元提高至5000万元;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100万元到300万元的部分,分别减按25%、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今年为应对疫情影响,进一步加大企业所得税优惠力度,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电影等困难行业企业2020年度发生的亏损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8年。实施就业创业服务补助,加强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服务能力建设,对创业孵化基地给予奖补。鼓励小企业创业基地、众创空间等为大学生创业提供经营场所支持,按规定给予场租补贴,并要求政府投资开发的各类创业载体安排一定比例场地,免费向毕业生提供。

三是优化创业服务。将创新创业课程纳入国民教育体系,进一步落实创新创业学分积累与转换、弹性学制管理、保留学籍休学创业、支持创业学生复学后转入相关专业学习等政策。启动百万青年技能培训行动,统筹各类创业培训资源,针对大学生创业群体特点,编制专项培训计划,提供培训补贴支持措施。指导地方利用社会各类资源和服务载体,支持发展了一批青年创业园、众创空间等服务平台,并分4批认定了123家全国创业孵化示范基地,为大学生创业者提供低成本场地支持、政策落实、融资服务等服务。组织一批企业家、职业经理人、天使投资人等成立创业导师团,提供创业咨询、辅导、培训、项目推介等服务。近年来有关部门还举办了“中国创翼”“互联网+”等创业创新活动,为大学生创业者搭建项目展示、互动交流、投资对接的平台。

下一步,我们将会同相关部门进一步向毕业生倾斜创业资源,落实创业扶持政策,加强创业服务平台和导师队伍建设,更好助力大学生创业创新。

您提出对灵活就业大学生给予一定金额就业补助金,对于稳定灵活就业具有积极意义。灵活就业是高校毕业生重要的就业渠道之一。近年来我国平台经济、共享经济快速发展,创造了大量灵活就业机会。国务院办公厅专门出台《关于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的意见》(国办发〔2020〕27号),从拓宽渠道、优化环境、服务保障等方面提出具体举措,为毕业生灵活就业提供了有力支持。按照相关规定,对毕业生从事灵活就业的,纳入各项社会保险,对离校2年内灵活就业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其不超过实际缴费2/3、最长不超过2年的社会保险补贴。下一步,我们将积极抓好政策落实,做好灵活就业人员的就业服务保障,支持更多毕业生灵活就业,拓宽就业空间。

您提出设立“大学生科技特派员”的建议,对引导毕业生深入农村基层一线开展科技创业和服务,推动农村创新创业深入开展具有积极意义。我们将会同相关部门认真研究,加大政策服务支持,鼓励更多毕业生投入农村创业创新,助力乡村振兴。

感谢您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2020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