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1月05日 加入收藏网站无障碍
  • 索  引  号|
    717823004/2024-00034
  • 分       类|
    建议提案办理;建议答复;其他公文
  • 发布单位|
    职业能力建设司
  • 发文日期|
    2024年08月02日
  • 标       题|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7326号建议的答复
  • 发文字号|
    人社建字〔2024〕88号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7326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4年08月02日 字体:[ ]

人社建字〔2024〕88号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国家级技能培训中心建设的建议收悉,经商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部门深入推进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公共实训基地建设,提升技能人才培养能力。一是持续推进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2011年,我部会同财政部印发《国家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实施方案》(人社部发〔2011〕109号),启动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开展高技能人才研修培训,同时承担高技能人才评价、职业技能竞赛、高技能课程研发等任务。2011—2020年,共支持各地建设954个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2022年,我部会同财政部印发《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实施方案》(人社部发〔2022〕62号,以下简称《方案》),“十四五”期间继续建设400个以上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加强对重点行业、急需紧缺职业(工种)的高技能人才培养培训,适应经济社会转型升级对高技能人才的实际需求,中央财政通过就业补助资金分类分档予以支持。二是加强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运营管理。2013年,我部印发《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实施管理办法(试行)》(人社厅发〔2013〕52号),对基地项目的申报条件、资金使用、项目产出和评估等提出要求,推动基地规范化建设运行。2022年印发的《方案》,明确要对2020年以前建设的基地项目分批次进行全面考核评估,2022年以后建设的项目建立项目绩效管理机制,按期进行项目验收和绩效评价。不符合建设条件或未达到项目绩效目标的限期整改,一年内整改后仍不满足要求的,取消项目称号。三是加强公共实训基地建设。国家发展改革委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地方建设公共实训基地,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培养造就一大批技术技能人才。建立健全职业技能培训共建共享机制,依托公共实训基地为职业技能竞赛、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等提供服务保障。

下一步,我部将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部门持续推进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公共实训基地建设,指导建设单位加强运营管理,加大科研开发和市场宣传,充分激发基地使用效能,培养更多高素质技能人才。

感谢您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2024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