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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717823004/2024-00039
  • 分       类|
    建议提案办理;建议答复;其他公文
  • 发布单位|
    职业能力建设司
  • 发文日期|
    2024年08月23日
  • 标       题|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6796号建议的答复
  • 发文字号|
    人社建字〔2024〕142号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6796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4年08月23日 字体:[ ]

人社建字〔2024〕142号

 

您提出的关于更好发挥职业学校培养高技能人才作用的建议收悉,经商教育部、财政部、全国总工会,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大对技工教育政策和资金支持

近年来,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大力发展技工教育的重要指示精神,出台了一系列支持技工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一是出台支持政策。我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印发《关于深化技工院校改革 大力发展技工教育的意见》(人社部发〔2021〕30号),明确要按规定发挥好地方有关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经费等各类资金的作用,支持技工教育发展。在《技工教育“十四五”规划》(人社部发〔2021〕86号)中,明确提出技工教育发展的若干重点任务,通过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推进学校实施建设任务(项目),打造技工教育特色品牌,推动技工教育高质量发展。二是加大财政支持力度。财政部将公办技工院校纳入财政职业教育经费保障范围,建立完善职业教育生均拨款制度,加大对地方职业教育转移支付力度,继续完善职业教育学生资助政策。会同相关部门统筹一般公共预算教育经费和地方专项债等经费渠道,支持技工院校改革发展。在实际工作中,部分省市结合自身财力和技工院校发展实际单独制定生均拨款标准,如湖南、浙江等省份的技师学院生均拨款标准已参照高等职业学校标准执行。

二、关于深化技工教育改革

近年来,我部注重引导技工院校坚持就业导向,将校企合作作为基本办学制度,不断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协同育人模式改革,推动技工院校办学质量整体提升。一是大力发展技师学院、高级技工学校。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积极出台文件加强规划指导,推动形成技师学院、高级技工学校、技工学校梯次发展、有序衔接、布局合理的技工教育体系。截至2023年底,全国共有2468所技工院校,其中技师学院545所、高级技工学校309所。鼓励和支持技师学院、高级技工学校加大招生力度,重点培养技师、预备技师、高级工等高技能人才,2023年共培养培训高级工及以上高技能人才677万人次。二是积极推进校企合作。2018年以来,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先后出台《职业学校校企合作促进办法》(教职成〔2018〕1号)、《职业教育产教融合赋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发改社会〔2023〕699号)等文件,提出一系列激励扶持组合举措,推动包括技工院校在内的广大职业院校深入开展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办学。我部指导各地落实文件精神,加大技工院校校企合作力度,实施企业新型学徒制培养计划,支持企业等各方面力量举办技工教育,组建多层次校企合作联盟网络,推动校企合作服务职工技能提升。截至目前,共公布两批67个技工教育联盟(集团)建设院校名单,通过发挥技工教育联盟(集团)的纽带作用,加强校企合作资源共享,推动技能人才培养与产业发展深度融合。总结校企合作6种工作模式,编印《校企双制“工学一体”校企合作工作指南》,促进校企合作工作规范开展,技工院校人才培养质量明显提升。三是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我部印发《推进技工院校工学一体化技能人才培养模式实施方案》(人社部函〔2022〕20号),明确工学一体化课程标准、教学资源开发、教学方法、教学场地、教师队伍建设等主要任务和具体要求,部署技工院校全面推行工学一体化技能人才培养模式。目前共颁布69个国家级技工院校技能人才培养工学一体化课程标准和课程设置方案,在679所院校组织开展工学一体化建设,有效推动了技工院校教学改革工作。四是全面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指导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大力配齐建强技工院校专任教师队伍。会同教育部等部门印发《职业学校兼职教师管理办法》(教师〔2023〕9号),指导技工院校通过特聘教授、产业导师、专业带头人(领军人)、实践教学指导老师等多种方式引进优秀兼职教师。编制《技工院校工学一体化教师培训标准(试行)》《工学一体化教师培训指导手册》,公布50家国家级技工院校一体化专业教师培训基地,坚持线上线下相结合,全面加大师资培训工作力度。2022年以来,50家教师培训基地共培训工学一体化教师15000余人次,有效提升了技工院校师资队伍建设水平。

三、关于开设工匠学院前瞻性培养大国工匠高素质技能人才

全国总工会积极开设工匠学院,大力推进高技能人才培育工作。一是积极推进工匠学院体系建设。印发《“1+1+N”工匠学院体系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总工办发〔2024〕15号),推进线下线上相结合的工匠学院体系建设。指导各地总工会、全国行业工会和重点企业结合区域优势、产业特色和企业需求建设工匠学院,组织劳动模范等建设工匠学院师资队伍,不断整合和开发教学资源,丰富技能培训课程。截至2024年6月底,建设各级各类工匠学院1000多家。二是试点开展“劳模工匠助企行”专项行动。2023年7月,选择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广东等5个地区开展“劳模工匠助企行”专项行动试点,组织引导劳模和高技能人才组建劳模工匠技术服务队,重点为中小微企业开展技术帮扶、技能培训、“师带徒”等技术服务。截至2024年6月底,5个试点地区累计组织24万余人次劳模工匠开展近万次活动,解决技术问题17万多个。

下一步,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推动落实支持技工院校高质量特色发展的政策措施,不断加大财政资金扶持力度,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指导技工院校加大师资培养培训力度,大力实行工学一体化培养高素质技能人才,为我国产业转型升级发展提供技能人才保障。

感谢您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2024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