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提字〔2018〕44号
您提出的关于开展失业保险经济效应评估的提案收悉,经商财政部,现答复如下:
一、失业保险评估已开展的工作
您在提案中建议使用全国范围内失业保险经济管理大数据评估失业保险道德风险效应、溢出效应、平滑消费效应、宏观经济效应、预防失业效应和促进就业效应,实质上是对失业保险保生活、防失业、促就业作用的客观评估。失业保险基础数据在研究制定政策,评估制度发挥的作用,规划制度发展方向和功能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在实际工作中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一是按照政务公开的有关规定,人社部已形成信息公开机制,通过国家统计局《中国统计年鉴》、人社部官网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统计年鉴等途径,定期向社会公开参保人数、领金人数、基金收支结余等数据。二是开展第三方委托课题研究,对失业保险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评估,如邀请中国社会科学院专家团队对东七省失业保险有关政策进行客观评估,研究成果进行公开发布,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三是失业保险基金管理数据。人社部会同财政部布置、审核、汇总、编制全国失业保险基金年度预决算,分析和监督检查失业保险预算执行情况,为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等政策出台提供决策参考,确保失业保险基金平稳可持续运行。四是失业保险统计和财务数据。定期汇总分析失业保险统计数据、失业保险基金财务数据,对失业保险参保、领金人数以及基金运行等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数据评估,为制定相关政策提供数据支持。
二、失业保险经济社会效应评估工作现状及下一步工作举措
现行《失业保险条例》实施20年来,失业保险始终紧紧围绕党和国家中心工作,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着力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促进其再就业,维护社会稳定,不断健全制度功能,助力各项重大改革,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不同历史阶段,都发挥了重要作用,得到了各方面充分肯定。从客观评估情况来看,从1999年至2017年,失业保险基金支出7000多亿元,为近9500万人次提供了生活保障。2017年,月人均失业保险金水平达到了1111元。2017年末,全国参保人数达到1.88亿人,比1999年增长89%。失业保险的功能也从最初的以保生活为主兼顾促就业,发展到保生活、防失业、促就业三项功能均衡发力、相得益彰,形成了保生活是基础、防失业是重点、促就业是目标的功能格局,初步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积极的失业保险制度模式。
我们非常赞同您在提案中提出的建立失业保险经济效应评估工作机制的建议。由于各种原因,失业保险的部分数据未向全社会全面公开。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健全和运用好失业保险数据,为失业保险工作提供更多的数据支持,更好地发挥失业保险制度的作用。为此,我们打算采取以下工作措施:一是发挥失业保险大数据作用,积极开展相关的数据分析工作,充分挖掘数据价值。在全系统营造“多用、会用、用好”数据的氛围,围绕业务重点和热点问题,充分借鉴“互联网+”、大数据等新技术、新思想,建立完善数据分析工作机制,积极探索开展数据的示范应用。二是更多地借用外脑,通过委托课题等形式,加大对失业保险保生活、防失业和促就业作用的效果评估。三是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失业保险数据应用问题,随着统计方法和数据的不断完善,适合公开的要按照规定和程序向全社会公开。
同时,我们将按照党的十九大关于完善失业保险制度的要求,以修订现行条例为契机,继续探索完善我国失业保险制度,积极发挥失业保险功能作用,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感谢您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2018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