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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17823004/2018-00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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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单位|
  • 发文日期|
    2018年09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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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对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2279号(社会管理类191号)提案的答复
  • 发文字号|
    人社提字〔2018〕59号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对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2279号(社会管理类191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8年09月03日 字体:[ ]

人社提字〔2018〕59号

 

你们提出的关于培养更多具有创新能力的“大国工匠”的提案收悉,经商教育部、知识产权局、全国总工会,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正确引导价值取向,强化对“工匠精神”的宣传问题

中共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培育和弘扬工匠精神,作出一系列决策部署。近年来,相关部门在引导技术工人价值取向,强化工匠精神培育方面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将工匠精神培育的要求融入职业教育国家教学标准,在各专业培养目标中都设有“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人文素养”的要求。二是推进工匠文化进教材、进头脑。“十二五”期间,教育部建设公布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7349种,其中高职6368种(公共基础课教材368种、专业课教材6000种),中职专业课教材981种。2016年12月,经国务院同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三部门联合印发了《制造业人才发展规划指南》,将“大力培育工匠精神”列为主要任务,提出要“推进工匠精神进校园、进课堂,帮助学生树立崇高的职业理想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培育崇尚劳动、敬业守信、精益求精、敢于创新的制造业人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在全国技工院校开展“开学第一课”活动,大力弘扬工匠精神,帮助学生正确认识、感悟工匠精神,培养学生践行工匠精神的积极情感和自觉意识,引导学生了解身边的能工巧匠,立志成为对国家、社会有贡献的中国工匠。

中央宣传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总工会等有关部门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要求,着力营造劳动光荣的社会风尚和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近年来,我部通过组织开展技能中国行、“7·15”世界青年技能日、技工院校弘扬工匠精神第一课等活动,创建“技能中国”、“走基层、技校行”等宣传品牌,与央视合作开办“中国大能手”栏目,举办《匠心筑梦》大型文艺晚会,开设“技能中国”、“世赛中国”微信公众号,在中国青年报、劳动保障报开设专版等,大力宣传中华技能大奖、世赛获奖选手等优秀技能人才,弘扬工匠精神,树立大国工匠等职业英雄,在社会上形成了广泛关注和支持技能人才工作的良好局面。

下一步,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持续推出先进人物,引领社会尊重劳动、尊重创造、尊重人才、尊重知识。推动完善国家级技术工人奖项,认真做好国家科技进步奖、中国专利奖、全国创新争先奖等奖项的提名推荐工作。二是广泛宣传工匠人才的劳动成果和创造价值。组织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使工匠人才获得更多职业荣誉感,不断提高其社会地位。三是引导社会各界创作更多以大国工匠为主题的优秀文艺作品,营造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关于搭建工匠成长平台,激励人才自豪感和荣誉感问题

工匠的成长除了自身的努力以外,还需要社会各界为其提供成长、交流、展示平台。近年来,我部在高技能人才培养方面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坚持把技能竞赛作为加强技能人才培养选拔的重要渠道,每年组织国家级一类竞赛近10项,二类竞赛50余项,带动各地各行业积极开展各级各类竞赛活动,全国每年有1000多万企业职工和院校学生参加各类竞赛,同时,组织参加世界技能大赛,在世界舞台展现我国青年技能劳动者的风采,带动更多青年学生走技能成才之路。二是每年举办相关专业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带头人交流活动,为他们搭建同行间的互动交流平台。三是每两年组织开展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活动,对优秀高技能人才授予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等荣誉称号,此外,还组织推荐高技能人才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不断提高技能人才的荣誉感。

下一步,我部将会同相关部门继续为技能人才的成长提供良好的政策环境,加大竞赛选拔和表彰宣传工作力度,让更多的技能人才快速成长,进一步激发广大劳动者学习技能的积极性,提高技能人才社会影响力和职业自豪感,为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提供人才保障。

三、关于发挥教育先导作用,构建科学合理的培训体系问题

在发挥教育先导作用方面,教育部积极推进职业教育国家教学标准体系建设,基本框架已经形成,实现了高职专业教学标准、顶岗实习标准、仪器设备装备规范等从无到有,填补了我国职业教育史上的空白;中职专业目录、中职专业教学标准等已经历了一轮或几轮的修订,逐步建立起随产业发展动态调整的机制。我部出台了《关于推进技工院校改革创新的若干意见》(人社部发〔2014〕96号)《技工教育“十三五”规划》(人社部发〔2016〕121号)《职业学校校企合作促进办法》(教职成〔2018〕1号)等政策,明确技工院校的发展方向、目标任务和重点举措。紧密结合人力资源市场和企业需求,以国家职业标准和企业岗位规范为依据,以培养学生综合职业能力为目标,组织开发30个主体专业《国家技能人才培养标准》和《一体化课程规范》,100多个专业方向、3000余种技工教育教材,形成国家技能人才培养标准化发展体系。

在构建科学合理的培训体系方面,2018年5月,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意见》(国发〔2018〕11号),在构建培训体系、深化机制体制改革、提升培训基础能力和加强工作保障等方面提出一系列政策措施。下一步,在推行落实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方面,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完善配套政策。加快建设职业技能培训市场化社会化发展机制、技能人才多元评价机制、职业技能培训质量评估监管机制、技能提升多渠道激励机制。健全完善培训就业联动、培训服务普惠、培训规范管理、培训资金保障、技能人才多元评价等配套政策。二是发挥企业主体作用。落实现有支持企业开展职工培训的各项政策,如职业培训补贴政策和失业保险基金支持参保职工技能提升培训政策,支持企业开展岗前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等。全面推行“招工即招生、入企即入校、企校双师联合培养”的企业新型学徒制度,对企业新招用和转岗的技能岗位人员进行系统培训。三是狠抓工作落实。指导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高度重视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履行好统筹协调职责,完善工作机制。大力实施培训行动计划。加强工作指导,强化督导检查和绩效评估,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

四、关于发挥政策引领作用,制定完善工匠精神养成制度问题

中共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产业工人队伍建设工作,相继出台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加强企业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方案、提高技术工人待遇意见等政策措施。2016年以来,全国总工会持续开展“身边的大国工匠”推荐学习活动,引导广大职工发现和推荐身边的大国工匠,学习大国工匠、争当大国工匠,为培育和弘扬工匠精神进行了很好的人才储备。下一步,我们将会同相关部门进一步做强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等品牌,培养选树和表彰一批工匠典型,总结推广各级工会在工匠培养选树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研究推动建立大国工匠的培养选树机制。

五、关于大力培育创新精神问题

近年来,各级工会引导职工针对现场工艺技术难题、产业核心技术瓶颈和行业共性技术,开展合理化建议、技术协作、技术攻关、技术革新、发明创造等创新竞赛活动,总结推广先进操作法、绝技绝活等,最大限度地激发职工创新活力。我部和全国总工会进一步深化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创建工作,加强典型选树、经验交流,充分发挥其人才集聚、集智创新、技术攻关、技能传承功能和示范带头作用。下一步,我们将会同相关部门,不断提高职工创新补助资金使用绩效,加大对技术工人创新的支持和服务力度,激励引导更多技术工人积极投身创新实践。

六、关于重视知识产权保护问题

目前,国家知识产权局起草的《专利法修正案(草案)》已报请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计划年内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针对“赔偿低”问题,拟将法定赔偿额上限提高至300万元,对于故意侵权行为,情节严重的,按现行侵权赔偿原则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以进一步提高侵权成本。针对完善对被侵权人的救济措施,一是完善证据规则,增加举证妨碍相关内容,具体规定,为确定赔偿数额,在权利人已经尽力举证,而侵权人不提供或者虚假提供由其掌握的相关证据的情况下,法院可以参考权利人的主张和提供的证据判定赔偿额,以利于查明损害赔偿的事实,保护权利人合法权益。二是完善专利行政保护措施,对侵权人期满不起诉又不停止侵权行为的规定相应强制措施,完善行政执法手段。三是加强网络环境下的专利保护,明确网络服务提供者的法律责任,及时制止专利侵权和假冒专利行为。针对侵犯专利权行为是否应承担刑事责任的问题,因涉及到刑法等法律的修改,将根据创新主体保护诉求继续加强该领域的研究并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

下一步,知识产权部门将加快推进专利法及相关配套法规修改进程,持续健全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加大打击专利侵权假冒力度,提高专利侵权案件处理效率,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宣传,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

感谢你们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2018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