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提字〔2020〕13号
您提出的关于向“就业大户”企业发放援企稳岗补贴推动稳就业保民生的提案收悉,经商全国工商联,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稳岗返还政策
您提出关于对企业发放援企稳岗补贴的建议,我们认为很有参考价值,与现行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导向一致,都是为了引导和激励企业长期稳定用工,稳定就业岗位。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落实和完善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政策”,为此,人社部、财政部下发文件,明确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按规定返还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2017年,为助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国务院印发文件,对去产能企业降低政策门槛,提高返还标准。2019至2020年度,国务院进一步提出对暂时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企业给予更大力度稳岗支持,返还标准按照人均6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或者3个月应缴纳社会保险费确定。
2020年,受疫情影响,包括民营企业在内的各类企业生产经营遇到困难,稳岗压力加大。为帮扶企业渡过难关,《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强化稳就业举措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0〕6号)等一系列文件明确进一步创新稳岗返还政策,出台4项超常规举措,加大支持力度。一是放宽中小微企业裁员率标准,由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登记失业率,放宽至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2019年为5.5%),30人以下企业进一步放宽至20%;二是提高返还标准,授权各地根据基金结余情况,将中小微企业返还标准最高提至上年度缴纳失业保险费的100%;三是放宽困难企业稳岗返还政策认定标准,要求各地重点向受疫情影响企业倾斜;四是加大对湖北省的倾斜支持,政策适用范围由小微企业扩大到所有企业。各级人社部门急事急办、特事特办,探索创新“免申即办”的新模式,努力让政策跑在受困企业前。今年1-7月份,全国共向456.7万户企业发放稳岗返还720.7亿元,惠及职工1.2亿人。
稳岗返还政策与您所提建议目的、作用高度契合,与直接发放一次性稳岗补贴相比,稳岗扩岗导向更明确、补贴方式更多样、实施期限更长。从受益对象看,凡是依法依规参加失业保险且上年度裁员率符合政策条件的企业,都可以申领稳岗返还;对于暂时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企业,各地多以企业亏损、征税或进出口额下降情况作为认定标准,对受疫情影响的企业给予更大力度稳岗支持。您提到的“纺织鞋服制造业、城市运行保障、餐饮服务”等行业企业,以及吸纳就业能力较强的具有一定规模的“就业大户”企业,都得到了支持。从标准上看,参保企业户均稳岗返还在1.6万元左右,其中针对困难企业的稳岗返还标准人均4600-9000元、户均返还金额4.8万元。企业可以按规定将返还资金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稳定就业岗位相关支出,资金的用途指向更明确,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稳住就业岗位。
下一步,我们将会同全国工商联继续开展“失业保险惠企政策进民企”专项活动,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指导地方进一步优化服务,创新经办模式,大力推广全程网办,多使用“免申即返”,让符合条件的企业尽快得到政策支持。
二、关于支持企业开展职业培训
您提出给予企业员工培训补贴的建议,我们认为很有参考价值,与现行以工代训职业培训补贴政策高度契合。5月9日,我部会同财政部印发《关于实施企业稳岗扩岗专项支持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30号),提出拓宽以工代训范围。一是对中小微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离校两年内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的,可根据吸纳人数给予企业职业培训补贴。二是对受疫情影响出现生产经营暂时困难导致停工停业的中小微企业,组织职工开展以工代训的,可根据组织以工代训人数给予企业职业培训补贴。三是各地可结合实际情况,将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外贸、住宿餐饮、文化旅游、交通运输、批发零售等行业补贴范围扩展到各类企业。补贴资金主要用于开展以工代训、职工生活补助等支出。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以申请以工代训职业培训补贴,经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通过后,每月补贴资金将按规定支付到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补贴标准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确定,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所需资金从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中列支。5月20日,我部印发《关于大力开展以工代训工作的通知》(人社厅明电〔2020〕29号),对各地开展以工代训工作又提出了细化要求。
为落实党中央关于疫情防控有关部署要求,疫情期间我部加大培训资源供给,积极搭建网上培训平台,满足企业和职工培训需求。一是组织实施线上培训专项计划。实施“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计划”,推出“百日免费线上技能培训行动”,为湖北开展线上培训工作举行专场活动。二是加大线上培训资源供给。向社会发布征集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线上培训平台及数字资源通告,遴选了华为、腾讯、京东等50家线上培训平台,推荐给各地选择使用,免费开放“中国职业培训在线”等6个部属培训平台。三是不断优化线上培训服务。持续优化课程检索、精准推荐等功能,大部分线上培训平台具有企业和培训机构开班、组班申请功能。四是强化线上平台监管。引入人脸识别、位置签到、在线模考等功能,学习过程可查询、可追溯,为培训合格的学员出具培训合格证明,满足各地开展培训监管需求。
下一步,我们还将加强对已出台政策的宣贯力度,不断提升政策知晓度,切实增强服务对象的获得感。
感谢您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2020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