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提字〔2024〕18号
您提出的关于持续开展职工技能培训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发挥企业在职工技能培训中的主体作用
企业是职工技能培训的主体。近年来,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大力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深入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推进“十四五”职业技能培训规划,促进企业发挥职工技能培训的重要作用。一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意见》(国发〔2018〕11号),各地普遍将企业职工培训作为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重点,明确企业培训主体作用,完善激励政策,支持企业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鼓励规模以上企业建立职业培训机构开展职工培训。二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国办发〔2019〕24号),支持各类企业特别是规模以上企业或者吸纳就业人数较多的企业设立职工培训中心,鼓励企业与职业院校共建实训中心、教学工厂等,加强企业职工技能培训。三是深入实施《“十四五”职业技能培训规划》(人社部发〔2021〕102号),支持各类企业广泛开展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突出高技能人才培训、产业紧缺人才培训、安全技能提升培训等,发挥行业协会、龙头企业和培训机构作用,引导帮助中小微企业开展职工培训。
二、关于调动职工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的积极性
近年来,我部指导各地加大工匠精神培育力度,完善职业技能等级制度,强化技能价值激励导向,激发劳动者提升技能的积极性主动性。一是加强工匠精神和职业素质培育。指导各地坚持立德树人、德技并修,大力弘扬和培育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聚焦劳动者技能素质提升,注重培养劳动者的职业道德和技能素养。强化工匠精神、职业道德等通用职业素质培训教材开发,编写《职业道德》《职业素质》《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等培训教材,将职业道德、质量意识、工匠精神等内容融入职业技能培训全过程。二是强化技能价值激励导向。2022年3月,我部印发《关于健全完善新时代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等级制度的意见(试行)》(人社部发〔2022〕14号),将原有的五级技能等级延伸为八级,构建“新八级工”职业技能等级制度,并建立与职业技能等级(岗位)序列相匹配的岗位绩效工资制,强化工资收入分配的技能价值激励导向,促进实现多劳者多得、技高者多得。指导地方和企业积极开展特级技师、首席技师评聘工作,累计评聘特级技师、首席技师3000余人。
三、关于健全职工技能培训体系网络
近年来,我部大力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加强校企合作,推进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不断加大企业职工技能培训力度。一是大力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2021年6月,我部会同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中华全国总工会、全国工商联等部门印发《关于全面推行中国特色企业新型学徒制 加强技能人才培养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1〕39号),面向企业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创新中国特色技能人才培养模式,扩大技能人才培养规模,不断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和企业竞争力。2022年12月,我部印发《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中国特色企业新型学徒制工作方案》(人社厅发〔2022〕62号),加强和改进企业新型学徒培养举措,促进学徒培训规模和质量有效提升。二是加强企业职工技能培训。指导各地充分发挥企业培训主体作用,加强政策激励引导,全面加强企业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根据企业生产实际,因岗因人制宜,优化职工培训规划,采取岗前培训、学徒培训、在岗培训、脱产培训、业务研修、岗位练兵、技术比武、技能竞赛等方式,提升企业职工技能水平。三是推进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2022年9月,我部与财政部联合印发《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实施方案》(人社部发〔2022〕62号),在2022—2025年国家分类分档支持建设400个以上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含新建和已建)和500个以上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发挥在高技能人才培养培训、等级评价、技能竞赛、带徒传技、技能攻关、交流协作等方面的引领带动作用。
四、关于加强职业技能培训资源聚合
近年来,我部充分加大各类培训资源优化整合力度,促进职业技能培训供给能力提升。一是加强技工院校建设。修订颁布了《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2022年修订)》(人社部函〔2022〕146号),共设15个专业大类,330个专业。印发《推进技工院校工学一体化技能人才培养模式实施方案》(人社部函〔2022〕20号),加强工学一体化课程标准、教学资源、教师培养等工作。举办技工院校师资研修、教师职业能力大赛等活动,提升师资队伍建设水平。二是优化职业技能培训供给。2024年5月,我部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职业技能培训管理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号),指导各地聚焦重点产业和急需紧缺职业(工种)设置职业技能培训需求指导目录和培训机构目录,及时公开并动态更新,方便劳动者根据个人意愿按需选择参加培训。加强新产业、新技术、新职业等新兴领域职业培训教材及教辅材料开发与更新,推进职业培训资源数字化建设。明确线上培训平台要求,规范“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管理,提升线上培训质量。
下一步,我部将会同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力度,推动构建以企业为主体、职业院校为基础、政府推动与社会支持相结合的职业技能培训体系。持续加强工匠精神培育,推进“新八级工”职业技能等级制度,充分激发企业职工提升技能的积极性主动性。加强职业技能培训资源聚合,大力推进企业新型学徒制和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提升培训供给能力和质效,促进职工技能提升。
感谢您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2024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