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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717823004/2024-00048
  • 分       类|
    建议提案办理;提案答复;其他公文
  • 发布单位|
    就业促进司
  • 发文日期|
    2024年07月08日
  • 标       题|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对政协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03392号(社会管理类315号)提案的答复
  • 发文字号|
    人社提字〔2024〕28号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对政协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03392号(社会管理类315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4年07月08日 字体:[ ]

人社提字〔2024〕28号

 

你们提出的关于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支持体系确保就业充分的提案收悉,现就涉及我部职能的内容答复如下:

高校毕业生就业关系民生福祉、经济发展和国家未来。习近平总书记十分牵挂,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强调年轻人的就业成才,是家事也是国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把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摆在就业工作首位,压实地方责任,会同有关部门完善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加强就业服务,畅通就业渠道,千方百计帮助他们实现就业。

一、关于壮大就业承载体系

解决高校毕业生就业问题根本要靠经济发展,特别是需要实施好就业优先政策,结合经济转型升级,创造更多适合高素质青年群体的高质量岗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有关部门聚焦高校毕业生就业特点,不断完善政策举措,深入挖掘各领域就业岗位资源,不断拓宽就业渠道。

一是扩大产业带动就业。坚持市场化就业导向,围绕产业发展布局,实施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就业创业扬帆计划、先进制造业促就业行动,综合运用财政补贴、税收优惠、就业创业等各项涉企就业政策,鼓励开发更多适合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的就业岗位,拓展高校毕业生就业空间。

二是鼓励企业吸纳就业。完善鼓励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政策措施,发挥企业就业主渠道作用。对企业吸纳毕业生的,给予一次性扩岗补助、社会保险补贴、税收优惠等扶持政策,激励企业更多招用毕业生。在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前1年新招用高校毕业生等符合条件人员人数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0%(超100人的企业达到5%),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小微企业,由财政贴息发放最高不超过4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同时,对到中小微企业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在职称评定、项目申请、荣誉申报等方面享受与国有企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三是强化基层就业引导。实施“三支一扶”等国家基层服务项目,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帮扶乡村振兴等服务,服务期满后给予考研加分、公务员招考定向招录等优惠政策。

四是鼓励支持自主创业。支持毕业生等群体创办投资少、风险小的创业项目,对有创业意愿的毕业生,按规定落实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政策;符合条件的可免费入驻政府投资开发的孵化基地等创业载体;此外,还可参加创业赛事活动,获得融资、项目对接等服务。

下一步,我们将结合产业布局和人才需求,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措施,增强企业吸纳就业能力,接续举办公共就业服务专项行动,积极拓宽就业渠道。

二、关于优化人才培育体系

毕业生初次进入市场,缺少求职经验,需要帮助他们转变观念、提升能力、增加经验,尽快完成从学校到职场的转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有关部门采取措施,鼓励引导高校毕业生积极参加职业指导、职业体验和见习活动,帮助他们提升能力,尽快实现就业。

一是加强职业指导。设立网上职业指导专区,推出就业指导微课、小视频,对就业形势、就业政策、求职面试技巧等高校毕业生关心的就业问题进行宣传解读。开设青年求职能力实训营,开展职场体验、就业指导、人力资源市场参观、职业沙龙等就业服务,帮助他们接触职场融入社会。

二是加强就业见习。实施百万就业见习募集计划,开发适合高校毕业生的技术、管理、科研类见习岗位,引导有见习意愿的毕业生参加见习,提升就业能力。对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的单位给予一定标准的就业见习补贴。

三是加强技能培训。组织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技能中国行动,以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为培训对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增强青年群体适应产业发展、岗位需求和基层就业的能力。实施青年学徒培养计划,通过企校双师带徒、工学交替,培养适合企业发展和岗位需要的高技能人才。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大政策支持,加强就业指导服务和能力提升,引导毕业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和择业观,理性择业、充分就业。

三、关于健全部门协同体系

就业是最基本的民生,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是就业工作重中之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加强与各部门协同配合,建立健全数据共享机制,全面落实实名就业服务,持续开展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协调推动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

一是建立数据衔接机制。与教育部门建立高校毕业生数据共享机制,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每年7月底前完成实名信息衔接。同时畅通求职登记小程序、失业登记平台等求助渠道,允许未就业毕业生在户籍地、常住地、求职地进行失业登记或求职登记。

二是全面提供实名服务。建立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实名台账,采用“大数据+铁脚板”摸准毕业生需求,普遍提供1次政策宣介、1次职业指导、3次岗位推介、1次技能培训或就业见习机会的“1131”就业服务,确保就业服务不断线。

三是搭建供需对接平台。以“职引未来”为主题,开展城市联合招聘、民营企业服务月、百日千万专场招聘、金秋招聘月、就业服务周等活动,推出行业性、专业性、小型化专场招聘,持续为企业和高校毕业生搭建供需对接平台,积极促进匹配。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抓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落实,进一步压实责任,加强部门数据衔接,提升就业服务精准性,为高校毕业生就业提供更大助力。

感谢你们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2024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