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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717823004/2024-00053
  • 分       类|
    建议提案办理;提案答复;其他公文
  • 发布单位|
    职业能力建设司
  • 发文日期|
    2024年07月12日
  • 标       题|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对政协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03140号(社会管理类293号)提案的答复
  • 发文字号|
    人社提字〔2024〕59号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对政协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03140号(社会管理类293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4年07月12日 字体:[ ]

人社提字〔2024〕59号

 

您提出的关于推动技能型社会建设的提案收悉,经商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退役军人事务部、全国总工会,现答复如下:

一、强化顶层设计

党中央高度重视技能人才工作。在中央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下,建立组织部门牵头抓总、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实施、有关部门各司其职、行业企业和社会各方广泛参与的技能人才工作机制。我部会同相关部门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技能人才工作。一是围绕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精神,组织制定技能人才培养、使用、评价、激励等20余项政策,形成技能人才“1+N”政策框架体系。编制实施《“十四五”职业技能培训规划》(人社部发〔2021〕102号)、《技工教育“十四五”规划》(人社部发〔2021〕81号),以职业培训、技工教育双轮驱动技能人才培养工作。指导浙江等地推动构建全方位、立体式省域技能型社会建设工作体系。二是印发《关于加强急需紧缺人才目录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3〕43号),明确提出将高技能人才纳入急需紧缺人才目录对象范围,强化对高技能人才供需状况研究分析。指导相关省份编制发布雄安新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等人才需求目录,并依托目录举办人才智力交流会,为相关地区重点产业发展集聚包括高技能人才在内的各类人才。三是强化培训促就业导向,指导各地根据当地产业发展和就业需求,发布职业技能培训需求指导目录,及时公开并动态调整。四是指导技工院校积极与行业企业合作培养高素质技能人才。主动适应产业结构升级、国家职业分类及职业标准更新,动态调整专业目录,颁布《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2022年修订)》(人社部函〔2022〕146号),共设15个专业大类,330个专业。建立产业目录动态调整机制,及时公布年度增补专业。教育部积极开展行业人才需求预测,指导各地各校明确专业设置条件、科学设置专业,形成与区域产业发展形态相适应的专业布局。五是广泛开展职业技能竞赛,推动竞赛成果转化。借鉴职业技能大赛先进的技能理念、技能标准、评价体系,加大技工院校工学一体化教学改革,推动竞赛成果向教学教研成果转化,改进技能人才培养模式。

二、加强技能培训

党的二十大提出健全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推动解决结构性就业矛盾的要求。我部会同相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积极采取措施,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工作。一是贯彻落实《“十四五”职业技能培训规划》,指导各地聚焦农村转移劳动力、高校毕业生、失业人员等重点就业群体,加强就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力度。支持开展订单式、定向式及项目制培训。国家发展改革委累计支持地方建设414个公共实训基地,2023年培训高校毕业生等各类重点群体149万人次。教育部指导各地落实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结合当地需求和办学能力,面向各类重点群体开展培训。2023年全国4946所职业学校开展培训3643.72万人次。退役军人事务部督促指导承训机构突出社会适应能力和就业所需知识及技能,开展培训。落实好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可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接受一次免费职业技能培训的政策。二是推动企业建立健全职工技能培训机制。大力推行“工学一体、校企双制”的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发挥行业协会、龙头企业和培训机构作用,引导帮助中小微企业开展职工培训。三是持续完善校企合作政策措施,积极探索组建区域性、行业性等多类型技工教育联盟,计划“十四五”期间打造100个左右技工教育联盟(集团)。已公布两批示范性技工教育联盟(集团)建设院校名单,指导各地对建设院校给予政策支持。国家发展改革委积极开展国家产教融合建设试点,健全“金融+财政+土地+信用”组合式激励,创新校企合作办学机制,优化产教融合合作模式。

三、强化薪资管理

为更好服务中国制造、中国创造,深入实施人才强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我部会同相关部门推动企业建立健全符合技能人才特点的工资分配制度。一是积极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印发并推动落实《开展集体协商建立健全技术工人薪酬激励机制的指导意见》(总工发〔2023〕22号),指导企业与劳动者通过协商合理确定工资水平,引导企业工资分配向关键岗位、生产一线岗位倾斜,促进技术工人工资合理增长。二是印发并推动落实《技能人才薪酬分配指引》,指导企业建立健全符合技能人才特点的工资分配制度,引导企业在工资结构中设置体现技能价值的工资单元,科学确定、合理提高技能人才薪酬待遇。三是印发并推动落实《关于健全完善新时代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等级制度的意见(试行)》(人社部发〔2022〕14号),构建“新八级工”职业技能等级制度,引导用人单位建立基于岗位价值、能力素质、业绩贡献的工资分配制度。四是指导有条件的地区发布不同职业、不同技能等级企业从业人员工资价位信息,为企业与技能人才等合理协商确定工资提供信息参考。

四、强化服务保障

我部会同相关部门持续强化技能人才服务保障。一是支持各地结合产业发展需求实际,将急需紧缺技能人才纳入人才引进目录。二是鼓励各地对技能人才进行褒扬激励。我部持续开展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活动,截至目前累计表彰320名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和3616名全国技术能手,选拔4263名高技能人才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组织高技能领军人才代表参加国庆观礼、央视春晚等重大庆典和活动,开展高技能领军人才休假疗养、节假日慰问和交流研修等活动。支持各地将高技能人才纳入城市直接落户范围,高技能人才的配偶、子女按有关规定享受公共就业、教育、住房等保障服务。贵州、山东等地对符合条件的高技能人才,在住房保障、子女就学、职称评聘、交通出行、物质奖励等多方面给予支持保障。三是依法保障技能人才合法权益。落实社会保险法和《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包括技能人才在内的所有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产生劳动关系,发生工伤后,依法享受有关工伤保险待遇。四是讲好技能故事,在全社会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2023年,以“技能成才、技能报国”为主题,举办先进事迹报告、中外记者见面会、青年技能营等系列活动,持续开展“7·15世界青年技能日”和技能中国行等主题宣传活动,会同中央媒体制播五一特别节目《平凡的奋斗人生》等系列短视频,推出一批技能“网红”明星。全国总工会联合中央宣传部宣传发布110位“最美职工”,开展“中国梦·大国工匠篇”主题宣传活动,联合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制作推出11季《大国工匠》,选树宣传50位“大国工匠年度人物”。通过各方共同努力,技能成才、技能报国的社会氛围更加浓厚。

下一步,我部将会同相关部门做好顶层设计,为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发展新质生产力提供坚实技能人才保障。加强协同配合,加大技能培训力度,培养更多高素质技能人才。引导各类企业健全工资决定和合理增长机制,及时发布工资价位信息,推动提高技能人才薪酬待遇。鼓励和引导企业关心关爱技能人才,依法保障技能人才合法权益,继续做好技能人才宣传工作,强化服务保障,在全社会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风尚。

感谢您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2024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