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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717823004/2025-00081
  • 分       类|
    建议提案办理;提案答复;其他公文
  • 发布单位|
    职业能力建设司
  • 发文日期|
    2025年06月16日
  • 标       题|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政协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02168号(教育事业类213号)提案答复的函
  • 发文字号|
    人社提字〔2025〕19号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政协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02168号(教育事业类213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25年06月16日 字体:[ ]

人社提字〔2025〕19号

 

您提出的关于推动职业教育和技工教育贯通发展的提案收悉,现就涉及我部职能的内容答复如下:

一、关于建立跨部门协调机制,优化资源配置

职业教育与经济发展、产业升级、企业生产、劳动就业等密切关联,这一特性决定了其需要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共同参与,需要政府有关部门协调配合,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2022年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第八条规定,国务院建立职业教育工作协调机制,统筹协调全国职业教育工作。党的二十大报告对职业教育和技能人才工作提出新要求,首次将教育、科技、人才作为专章阐述,进行一体部署,将大国工匠、高技能人才提升为国家战略人才。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进一步提出,统筹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体制机制一体改革,要求“着力培养造就卓越工程师、大国工匠、高技能人才,提高各类人才素质”,“建设一流产业技术工人队伍”。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要求,我部正配合教育部研究进一步加强职业教育政策统筹,推动资源共享有关事宜。

在统一技工院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平台方面,2019年,我部会同教育部印发《关于做好技工院校招生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9〕119号),明确提出推进各省份技师学院、技工学校纳入职业教育统一招生平台,支持按照高校设置程序进入高等学校序列的技师学院纳入高职(专科)统一招生平台,并以“XX职业技术学院(XX技师学院)”予以明确体现,支持这些学院参与高职扩招。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进一步明确,国家建立符合职业教育特点的考试招生制度。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同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建立职业教育统一招生平台,汇总发布实施职业教育的学校及其专业设置、招生情况等信息,提供查询、报考等服务。

二、关于创新教育经费投入机制,加大技工院校支持力度

2015年开始,中央财政设立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资金,持续加大对包括技工院校在内的职业教育投入。该项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各地落实中职生均拨款制度,提高生均拨款水平、改善中职办学条件,深化产教融合,加强教师培养培训等,并赋予地方较大的资金分配自主权。财政部在下达年度资金预算时,明确要求各地在分配提升计划资金时,要统筹支持包括技工院校在内的各类职业学校。

2021年,我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印发《关于深化技工院校改革大力发展技工教育的意见》(人社部发〔2021〕30号),明确中央财政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资金可按规定用于支持技工院校。引导优质技工院校积极参与教育强国推进工程,建设高水平、专业化产教融合实训基地,中央预算内投资按规定予以支持。制定出台《技工教育“十四五”规划》(人社部发〔2021〕86号),提出技工教育发展的重点任务。通过任务(项目)实施以评促建,加大政策和资金支持力度,在学校管理、专业建设、师资建设、校企合作等方面建设一批先进典型,打造技工教育特色品牌,推动技工教育高质量发展。

针对技工院校实训课时多、办学成本高等特点,2024年,我部配合财政部、教育部联合印发《关于建立基于专业大类的职业教育差异化生均拨款制度的意见》(财教〔2024〕262号),要求各地在2025年制定本地区差异化生均拨款制度,覆盖全部独立设置的公办职业学校,有条件的地区可单独制定技师学院、高级技工学校的预备技师班和高级工班的分类分档生均拨款标准。

三、关于推行技能学历贯通发展

随着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技师学院已成为具有技工教育、职业培训、技能评价、竞赛集训、公共实训、就业服务等功能的综合性技工教育培训基地。技师学院在招生对象、培养目标、学习年限和办学层次方面已达到高等职业院校的标准,但仍执行中等职业院校有关政策,在支持保障措施、学历层次划分等方面已不适应实际需求,亟需改革创新,社会普遍呼吁在高等学校序列增设“技师学院”这一办学类型,将符合条件的技师学院发展为高等职业教育,技师学院能够颁发大专学历。

2019年国务院印发的《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国发〔2019〕4号)以及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均明确“根据高等学校设置制度规定,将符合条件的技师学院纳入高等学校序列”。2021年,教育部印发《关于“十四五”时期高等学校设置工作的意见》(教发〔2021〕10号),提出“符合条件、专业设置合理的技师学院,可在纳入规划后,按照标准和程序设置为高等职业学校”。目前,我部会同教育等部门积极推动开展技师学院纳入高等学校序列试点工作。

在推动技能+学历教育方面,我部会同教育部积极推动技师学院与高等职业院校、开放大学等课程互选、学分互认、双证融通,为毕业生取得高等教育学历创造便利、降低成本。同时,引导破除“唯学历”导向,落实好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分别按照大专、本科学历落实职称评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等政策。

下一步,我部将进一步加大与教育、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力度,加强政策、项目和资金统筹,推动职业教育资源共建共享,营造公平就业环境,为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感谢您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2025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