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提字〔2025〕15号
您提出的关于推动乡村治理与乡村经营并重,进一步完善乡村CEO制度的提案收悉,现就涉及我部职能的内容答复如下:
一、关于新职业信息发布
新职业是指社会经济发展中已有一定规模从业人员,且具有相对独立成熟的专业和技能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中未收录的职业。为加快构建与国际接轨、符合我国国情的现代职业分类体系,促进就业创业,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我部建立了新职业信息发布制度,对新职业信息进行征集、规范和发布。新职业发布,可以提升新职业的社会认同度,扩大求职者的就业选择面和自由度,从而促进就业创业;可以为设置职业教育专业和培训项目及内容提供依据和参照,促进人才培养和市场需求对接;可以引导新职业健康发展,推动新业态更加规范化、专业化。
二、关于乡村职业经理人职业化发展
2019年4月,我部会同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统计局发布了农业经理人等13个新职业信息。农业经理人是指在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农业经济合作组织中,从事农业生产组织、设备作业、技术支持、产品加工与销售管理服务工作的人员,又被媒体称为“农业CEO”“乡村CEO”。2020年,我部会同农业农村部颁布了农业经理人国家职业标准,设立了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4个职业技能等级,明确了从业人员的职业活动内容和各等级的技能和理论知识要求。2022年,我部会同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统计局修订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22年版)》,将农业经理人纳入大典,为支持农业经理人职业发展、规范从业人员职业培训和技能评价工作奠定了基础。据了解,近年来各地因地制宜加强农业经理人培养,如,浙江省启动了“千名乡村CEO培养计划”,温州市开展了农村职业经理人试点工作,着力打造一支强大的乡村振兴人才队伍。
2025年5月,我部向社会公示了一批新职业信息,拟增加农村集体经济经理人等17个新职业,即将会同相关部门颁布。
下一步,我部将会同相关部门,根据经济社会和产业发展,积极挖掘、培育乡村领域新职业,开发新的就业增长点,引导鼓励更多人才投身乡村振兴事业。
感谢您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2025年6月16日